9月8日讯 (通讯员 陈楠) 记者从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烟台市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落实省、市“双全双百”工作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六部门围绕优化登记财产推出28条举措,进一步推进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助力烟台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优化企业专窗,全面推行“4个1+45”服务
近日,烟台北极星股份有限公司为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送来了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对福山区不动产登记窗口表示诚挚感谢。据了解,该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急需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但因涉及不动产类型较多,土地性质比较复杂,福山区不动产企业服务窗口第一时间对接相关企业,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渠道指导协助企业准备相应材料。同时提供延时服务,加班加点办理完相关手续,企业当场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
今年以来,烟台市通过压时限、减费用、减材料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对标先进地市标准,进一步提升“企业服务专窗(区)”服务效能,推行“4个1+45”服务模式,即企业“在一个窗口、与一人互动、交一套材料、全程一个环节、最多45分钟”,完成登记申请、税费缴纳、证书领取的登记全流程。
在社会简易低风险投资项目首次登记免收登记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9月1日起,企业购买不动产免收转移登记登记费。各区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减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费政策,要在登记大厅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及减免政策,同时专窗人员要主动告知企业相关政策,确保各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
坚持“能享尽享、应减尽减”原则,将身份备案制度从开发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到业务量较多的企业及其他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身份材料一经备案,不再重复收取;对于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营业执照、备案合同、完税证明、测绘报告、规划证明、验收证明等申请材料,已形成电子证照的,直接下载利用;未形成电子证照的,可以由受托人签字认可的查询结果替代,不再收取纸质材料;另外,烟台市还推出“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会商制度”“回访制度”等利企措施,提升企业满意度。
水电气暖“一链办结”,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是增强群众获得感的重要途径。为此,市区各级不动产登记部门线上线下全面推广“不动产登记+水电气暖”一链办理。在窗口业务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暖等民生事项联办的基础上,利用省统建“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将一链办理事项由线下推广到线上,实现群众随时随地进行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等相关民生事项过户的网上申请。
打造全天候“24小时不打烊”便民服务,为群众提供自助打证、自助查询、自助受理(申报)等服务。各区市登记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向办事群众较多的乡镇街道、社区,派驻人员、委托代办、设置自助设备,满足群众“就近办”。另外推出便民特色服务方面,烟台市对“老、弱、病、残、军”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特殊人群开展绿色通道服务;推出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错时服务等相关便民特色服务;提供“孕婴室”“免费充电”等便民设备。
全面推广不动产“云登记”,实现“线上办”“不见面办”
今年以来,烟台市全面推广不动产“云登记”,实现“线上办”“不见面办”,网办率持续提高。目前,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互联网+抵押金融”平台已升级至3.0版本,实现抵押登记、抵押预告登记、抵押预告转本登记的“零材料”“不见面”全程网办,推出了抵押注销登记的“智能审批”等功能。陆续推出的“不动产登记”+开发企业、公证、法院等远程服务平台,实现登记窗口向开发企业、公证机构以及市、区法院的延伸。申请人在售楼处、在公证处,法官在法院,即可通过远程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以及电子证照的领取,通过与市住建局备案信息、公证机构的公证信息的全面共享,实现新建商品房、涉公证业务以及法院查(解)封登记“一次不用跑”“全程不见面”的线上办理新模式。
此外,烟台市不动产“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目前已基本涵盖所有高频登记事项,可以满足群众随时随地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求,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同时,进一步拓展登记信息及地籍图的公开查询。市民可通过不动产坐落位置、权属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任一检索方式,自主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和限制信息,满足企业和群众在交易、继承、诉讼、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活动中的应用在微信公众号公开查询的基础上,依托省“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爱山东”APP、山东政务服务网•烟台站登记信息及地籍图的公开查询功能。
全面开拓通办业务,实现“异地代收代办”
烟台市在“全城通办”的基础上,加快开拓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由全市、全省升级到跨省,实现全面开花,预告登记、抵押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查询等就近申请、跨市受理、跨省受理,解决了不动产登记“多地跑”“折返跑”的问题。
目前,烟台市已与省内济南、青岛、日照、济宁、威海以及吉林市吉林市等地市达成“异地代收代办”合作意向,部分区市已完成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多笔“跨城异地代办”业务的办理。各区市不动产登记设置“异地代收代办”专窗,对有异地办理需求的群众以及其他地市的代办请求,派专人联络沟通异地登记机构,开辟绿色通道,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就近办理登记业务的需求。
授权委托同步实现全市通办,自然人处分不动产时,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可与代理人共同到全市范围内任一不动产登记大厅签订授权委托书,代办地登记大厅通过EMS将“授权委托书”邮寄属地登记机构,属地登记机构可据此办理登记业务。
全面落实“交房(地)即办证”,开展“验收即办证”
“交房即办证”同步有条不紊推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交地即办证”“交房即办证”。加强业务衔接,与开发企业共同建立会商机制。通过部门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对建设工程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进行流程再造,推行工业、仓储类项目“验收即办证”,即建设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的同时,同步启动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指导,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另外,烟台市进一步加大信息共享和数据核验力度;进一步推广电子证照的利用;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的长效机制等一系列便民利企举措,切实提升群众和企业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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