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通报处理2021年第二批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和个人

时间:2021-12-06 00:06:16 房产

  4月23日讯 (记者 高宁 通讯员 矫磊) 记者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今年以来,全市绝大多数建筑企业(含外地企业)能够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不断规范劳务用工管理,认真履行工资支付责任,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体平稳。但仍有部分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消极对待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克扣挪用农民工工资,逃避支付责任,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日,烟台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对鲁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及个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理情况的通报》,公开曝光5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和1名从业人员,并予以相应处罚。

  鲁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峰山水库安置房项目施工过程中,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银行卡,且严重拖欠工资,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引发农民工群体性上访讨薪。经研究决定,对鲁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一次,今后若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直接清出烟台建筑市场。

  烟台天祥地暖工程有限公司(芝罘区德信润福园、莱山区万象城项目)、烟台景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项目)、山东海成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烟台第一工程分公司(开发区业达科技园项目)等3家施工企业,因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化解欠薪问题,导致农民工集体讨薪或反复讨薪,已于2021年1月28日被市住建局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但上述企业始终未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拖欠问题。经研究决定,将3家企业列入烟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外地施工企业直接清出烟台建筑市场。

  烟台东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正山庄项目施工中,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予解决,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良(身份证号:3706021956****0717)不到场配合核实欠薪问题,逃避支付责任,导致农民工重复访、越级访,造成恶劣影响。经研究决定,将该企业列入烟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黑名单,同时将该企业及法人张国良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鲁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带班人员汪明刚(身份证号:3203211975****2038),在峰山水库安置房项目施工过程中,截留挪用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群体性上访讨薪,影响恶劣。经研究决定,对汪明刚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同时建议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项目在佣工选择时谨慎使用。

  烟台市县两级住建部门表示,下步,将继续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用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同时要求全市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四项制度”,自觉依法规范用工行为,认真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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