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讯 近日,淄博万科翡翠书院陆续向业主交房。因装修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在交房过程中要求必须先交物业费才能验房,交房引发纠纷。
说到收房,本应该是件开心事,但在淄博万科翡翠书院买房的部分业主却高兴不起来。日前多名业主向本网新闻热线0533-7996966反映,万科翡翠书院房屋装修存在多处问题,交房过程中必须先交物业费再验房。
12月22日,在万科翡翠书院销售中心,部分业主正与开发商的接待人员理论,情绪非常激动。
“房子装修问题,到底什么时候能解决”“你们不说话,这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吗?”……记者在现场看到,部分业主情绪非常激动。
“我买的房子为什么不让看!我的房子我一眼都没看过!霸着钥匙不让看房,必须让交6个月物业费(才能看房)拿出国家法律规定来!你现在就打电话问律师有没有这样的规定……”一名业主在现场质问接待人员。
房屋装修质量存在大量问题也引发业主不满。业主徐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房子存在房门打不开、地面多处有划痕的问题。还有部分业主反映房屋多处存在裂纹,地面凹凸不平,坑坑洼洼,大理石板断裂、楼梯扶手晃动严重等问题。
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询问了一名王姓销售人员,他告诉记者,“交房都这样,(产生纠纷)可能是业主太冲动了,双方发生了一些摩擦。”
记者致电万科翡翠书院了解相关情况。一名了解项目情况的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期已经邀请业主过来看房,至于先收物业费再验房以及装修存在的质量问题,不方便透露相关情况。
记者从多名业主处了解到,除了交足6个月物业费才能验房,房屋装修存在多处问题外,业主还对小区绿地面积有改动,小区大门设置、人车分流设置不合理等问题提出了质疑。
山东诚迈律师事务所邢鑫滨律师告诉记者,正常的房屋交接程序,业主和开发商双方应先对房屋进行验收,核对后再办理入住交接手续。购房者可以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方案。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验房中存在的问题后,购房者再次进行验房,没有问题后,购房者再领取住宅钥匙。
“但在实际的交房过程中,不少开发商不顾正常交房程序,要求业主先行交纳物业费用、签署入住文件后再验房。事实上,该要求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是两个民事主体,而购房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是两个合同,两者之间不具有相互约束力。住建部与工商总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一条就‘查验房屋’规定: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另根据国务院于2008年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综上,要求业主先行交纳物业费用、签署入主文件后再验房是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邢鑫滨律师告诉记者。但现实中,有些开发商为规避法律责任,往往采取先收房后验房的流程,因为一旦领取住宅钥匙便视为收房,就算再验房发现问题,开发商只需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而不会构成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业主也将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而普通的购房者又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只好听之任之。
有关此事进展,本网记者将持续关注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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