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提高群众生活便利性,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济宁市不动产登记实际,研究细化4项具体措施,全面推进完善不动产登记地图测绘更新工作机制。
一是及时更新地图。督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和每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及时更新成果入库,涉及土地审批引起土地使用权宗地发生变化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成地图更新。二是明确更新内容。更新年度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大比例尺数字线化图更新,航空影像获取及正射影像图制作,地名地址数据更新。将获取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后在“天地图”上更新发布。“天地图”为社会公众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地理信息服务,企业和群众免费使用“天地图”。三是优化更新标识。升级地图成果管理信息系统,在更新后的地图上标注“更新时间”。对2020年7月1日前更新的地图,将“更新时间”记载于地图的右下角;对2020年7月1日后更新的地图,在地图右下角标注“更新时间。四是便利查询渠道。督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继续做好不动产登记资料、特别是更新后地籍图的对外查阅工作,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自助查询设备以及“爱山东”APP不限时间、不限区域的查询优势,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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