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通本土青年人才回引渠道,引导各类优秀人才投身农村发展,进一步充实村级后备力量,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强乡村人才队伍,济南市商河县计划以镇为单位公开选聘70名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岗位性质
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为“村级组织特聘岗”,选聘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2年。合同期内,全日制在村工作,根据镇和村党组织安排,主要履行宣传落实政策、促进产业发展、联系服务群众、推广科技文化、参与村务管理、加强基层党建等职责,协助做好本村乡村振兴、村庄治理、基层党建等工作。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农村工作,志愿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投身乡村振兴、服务农民群众,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熟悉农村基层工作的优先。
4.原则上,原籍或户籍应为报考岗位所在镇,具体要求以各镇选聘简章为准。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选聘单位规定的其他选聘资格条件。
7.曾受刑事处罚、参加过邪教或非法组织的;曾被开除党籍、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三、选聘流程
选聘工作以镇为单位,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一般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集中考试、组织考察、健康体检、公开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分职位组织选聘。
四、岗位安排
选聘人员,一般回原籍或户籍所在村任职;与原籍或户籍所在村现任“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兄弟姐妹关系的,实行回避,由选聘单位调剂至原籍或户籍所在镇其他村;其他回避关系,由选聘单位另行规定。
五、政策待遇
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中正式党员一般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正式党员一般任村委会主任助理,也可担任村级团委、妇联等其他组织负责人,具体结合实际作出安排。
报酬待遇根据各镇财力状况,约每人每月3000—5000元,包括基本报酬、绩效奖励及个人和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金等,具体由镇确定。
六、其他事项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和任职全程,凡弄虚作假、隐瞒舞弊的一律取消资格,已聘用的解聘并追究责任。选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存在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次选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应当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公开选聘具体事宜参见各镇选聘简章。
商河县诚挚欢迎熟悉农村工作,有意愿扎根基层的有志之士深耕故土,为家乡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咨询电话:0531-8488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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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南市商河县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职位及计划
中共商河县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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