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0〕4号)文件精神,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根据《漳州市青年见习计划暂行实施办法》(漳人社〔2019〕109号),现我单位面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未就业且未缴交过社会保险费的16-24岁失业青年。已享受过见习补贴的人员不纳入见习对象。
二、招募条件
(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要求:大中专(含技校)毕业。
(三)技能要求: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
三、招募岗位
业务科室见习人员2名。
四、报名流程
1.申请人员按照公布的见习岗位条件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请将个人简历和社保查询页面截图(闽政通app,需实名认证方可查询)发送至邮箱2033510@163.com,邮件主题为“就业见习+姓名”。
2.见习单位对申请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组织适合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谈,参加面谈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
3.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地址:0596-2032911,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路382号人才大楼3楼。联系人:许垚鑫。
五、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不低于3个月,见习待遇由见习单位发放,每月2000元左右(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见习单位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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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青年见习申请表
漳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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