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雨山区人民检察院融媒体工作室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融媒体工作室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因工作需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开招聘融媒体工作室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2;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方式:将“雨山区检察院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投递至1691646965@qq.com,邮件标题为“某某应聘”。若有可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代表性成果,也可一并发送。
(二)资格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以电话形式联系本人,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及相关荣誉证书等。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三)考察
1、采取实际操作及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应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新闻稿件撰写、信息素材整合、图像视频编辑等融媒体内容创作相关技能,实际操作为制作一条微信公众号文章。
2、符合条件的,本单位组织考察审核(调阅档案,出具本人及父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参公体检报告)。
四、工资待遇
一经聘用,待遇参照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现有融媒体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实行劳务派遣制,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五、监督检查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5-2626724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雨山西路498号雨山区人民检察院
(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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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雨山区检察院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报名表
2:岗位计划表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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