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初级岗位专职辅导员。
一、岗位计划
初级岗位专职辅导员男女各4名。招聘公告已于 2021年9月14日在省人社厅及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
二、招聘程序及说明
(一)网上报名
我校招聘公告中规定报名时间为 2021年9月14日至9月20日, 现已截止报名。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公告、招聘要求及岗位符合度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级岗位专职辅导员初审通过名单并已公示。
请初级辅导员岗位的考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11月5日(9:00-16:00)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地点设在创新大楼313会议室。考生入校请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入校时需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以内核酸及抗体检测证明。凡28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不得入校。
(三)考核
学校定于 2021年11月6日-7日组织初级辅导员岗位考核,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结束后进行心理测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6日上午 9:00 - 11:00;
地点:J3一楼自修1室、自修2室
2、心理测试考核待笔试结束后随即进行。
3、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 年11月 7日上午9:00 - 17:30;
地点:豁度楼228会议室(考生候考室)
豁度楼268会议室(考生面试室)
豁度楼288会议室(考生侯分休息室)
4、考试范围
围绕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要求拟定。
5、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全部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行排序。
6、确定考察对象
本次初级辅导员岗位招聘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确定考察人选, 进入政治审查和体检环节。
7、确定聘用人选
考察对象通过政审、体检后,经学校研究同意,给予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信息请关注学校网站陆续公布的通知。
三、有关说明
1、本次初级岗位辅导员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 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考生须遵守有关国家人事考试法律法规和学校考务组织要求, 遵守纪律、诚信考试。如有违反,视有关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3、本次招聘的辅导员到岗时间为 2021年 11月3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到时须提供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对于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入职,或者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因拟聘人员体检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5、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备考用品进入考场,请所有考生在正式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超时仍未参加考试者视为弃权)。
6、请应聘人员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关、停机等原因造成考生联系不上或接收不到信息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7、笔试面试成绩及其它信息将会及时在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学工部网站(http://rsc.hbpu.edu.cn/)网站上公布。招聘信息如有变动,也将在上述网站及时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8、聘用后,拟录用人员须在辅导员岗位上服务工作不少于8年。
湖北理工学院
人事处 学工部
2021 年 10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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