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是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核拨)。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四)年龄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0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聘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在197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五)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二、岗位信息见附件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政策待遇执行。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6日。
(二)报名方式:将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需下载填写《福建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1),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的学信学位网查询验证报告、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福建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打包一起发送到中心指定邮箱(fjpcdi@163.com)报名,邮件标题和文件名以“报考岗位+姓名+学历或职称”方式命名,报名2个工作日后若无收到邮件回复,请主动与我中心电话联系,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
(三)资格审核: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最高学历学位的学信学位网查询验证报告;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中心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复印件。
六、面试、考核
1.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分高者为拟聘人选。
2.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主要内容为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相关任职经历、廉洁自律等方面。
3.应聘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另行通知。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请及时关注省药监局网站发布的防疫期间面试有关要求。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面试前下载打印《2021年福建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并如实填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做好面试防疫准备,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面试当天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到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面试前14天在居住地曾被隔离的考生,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面试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面试前14天体温异常(体温≥37.3℃)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报考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并在考试前实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八、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
十、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804福建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综合科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3562613、0591-83568136
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
十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和福建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和福建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408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591-87713901(福建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纪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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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福建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021年福建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高层次人才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福建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2021年 10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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