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资料管理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具备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启东市户籍;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或不予录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方法及流程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 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中共启东市委党校(启东市人民西路2188号)励学楼1506。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供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原件);②《中共启东市委党校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现场填写);③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④相关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三)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结束后由中共启东市委党校进行考察。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招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中共启东市委党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在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组织实施,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招录资格。
监督电话:0513—68218035(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组)。
四、人员性质及基本待遇
聘用人员受中共启东市委党校日常管理,待遇按照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启东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劳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本单位不提供住宿。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中共启东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222723(中共启东市委党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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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启东市委党校资料管理员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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