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府〔2020〕25号),结合工作需要,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方式。
二、招聘职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2.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起至2021年9月8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在公告网站下载)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18号市生态环境局七楼701室(人事科)
(四)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经审核,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五)咨询电话:0762-3885193
四、考试方式
面试主要为结构化试题和现场处理能力测试,经审核确定为面试人员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计生证明、无犯罪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政审合格的,应聘者应到我市三甲医院做入职前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根据政审、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和资格复审发现有问题不宜聘用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待遇
确定聘用人员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市财政有关聘请编外人员工资福利的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面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提交报名资料和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
八、未尽事宜,由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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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docx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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