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西安石油大学人事代理人员招聘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总人数11人。其中:石油、地质等面向艰苦行业类院(系)招聘辅导员5人(男性);其他院(系)招聘辅导员6人(男女各3人)。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
(三)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性格开朗、善于沟通合作,吃苦耐劳,具备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知识储备、组织管理能力、教育引导能力、沟通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专业不限,身心健康。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3年7月28日以后出生,含7月28日)。
(五)2021年8月1日前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到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1年7月28日—8月6日)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西安石油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xsyujob.xsyu.edu.cn/zpNew
(二)资格初审(2021年8月7日—8月9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三)选聘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1.网络面试(2021年8月14日—15日)
通过初审的人员,工作人员将通过QQ群或电话通知参加网络面试的具体时间。面试题目提前1天在学工部网上公布,线上抽题应答。
本环节考核后,以考核小组为单位,以小组成绩排名顺序为依据,总体按照不低于1:5的招录比例确定现场考核人选。
2.现场审核确认(2021年8月21日8:00—9:00,雁塔校区会议中心)
通过网络面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来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未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确认中提供的证件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应聘人员,取消后续环节的考核资格。
3.心理测试(2021年8月21日9:00—9:30,雁塔校区会议中心)
现场进行线上心理测试,请携带手机。
4. 现场面试(2021年8月21日10:00—12:00,雁塔校区会议中心)
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本环节的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运用理论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环节考核后,按照成绩排名顺序,以不低于1:3的招录比例确定人选,现场公布结果。
5.笔试(2021年8月21日15:00—16:30,雁塔校区会议中心)
通过现场面试的应聘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考核。
6.成绩公布
选聘考核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网络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招录比例通知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与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
拟聘人员须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同时,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现实表现、社会信用等方面进行考察,拟聘人员须提供由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鉴定材料。体检与考察环节不合格者,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环节后,最终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到学校人事处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办者或不能提供相关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待遇
根据西石大党【2021】40号文件规定,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逐步纳入专项事业编制管理。
五、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必须对在“西安石油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必须对在现场审核确认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系统中填写的信息必须和现场提交材料完全一致。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具体防疫要求请持续关注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站相关公告。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QQ群:871594568
王老师、孙老师:029-88382283
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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