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根据岗位需求不同,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谈、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宁波大市常住户口,户籍以2021年7月2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
见附件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7月28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要求内容详实,发送到电子邮箱:dingyichnb@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者姓名。
以上岗位均为劳务派遣岗位,一经录用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海曙区编外用工待遇标准执行,用工标准为5.3万元/年(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即扣除单位和个人的五险一金后,月均实发工资在2500元左右),工作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81890)。
本公告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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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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