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三明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5人通告

时间:2022-01-06 05:22:42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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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2021年三明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中心专业技术人员5名。(见附件1《2021年三明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我市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符合条件且自愿从我市县(市、区)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调入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可参加选聘。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除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九级及以下职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八级职员、中级职称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九级及以下职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至2003年7月出生),八级职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至2003年7月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与选聘单位人员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

7.组织人事部门认为不宜选聘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配情形。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未取得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选聘资格。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办理入编和签订聘用手续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本次选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和三明水利信息网(http://smsl.sm.gov.cn)上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三明市水利局办公室(三明市梅列区杜鹃新村23幢407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8-5171088。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报考者报名时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报名。报名时需测量体温,有咳嗽、发热、乏力等症状的人员的不得现场报名。

3.有关要求及需提交的材料

1.《2021年三明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本人亲笔签名)1份;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龄与组织认定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年龄为准);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三明市水利局办公室负责。本次选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选聘。

(四)考试

本次选聘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当某一选聘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20人或因特殊需要,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文件规定执行。

当选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即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当选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岗位选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计算。

当选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时,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员中出现总成绩有2个及以上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当选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时,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员出现总成绩有2个及以上相同的,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选聘岗位没有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考试时间与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时应下载打印《2021年三明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签名承诺。考试当天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经检查后进入考点,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试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单,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进入考点。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三明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考察:三明市水利局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协审、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调动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在三明市水利局、调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最迟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材料,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二)因体检人选、考察人选自行放弃选聘资格或体检、考察结果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选聘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档案审查不合格导致名额空缺的,由选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从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三明水利信息网是发布公开选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三明市水利局办公室。

六、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2.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三明市水利局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8-5171163。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由三明市水利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执行。

下载相关内容>>>

2021年三明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2021年三明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三明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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