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促进人才交流,推动事业单位岗位招聘面向港澳人士开放,支持爱国爱港、爱国爱澳的港澳优秀青年融入国家、参与大湾区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广州市南沙区实际,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港澳居民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面向近三年在内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于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招聘南沙区建设中心事业单位编制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面向港澳居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维护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危害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7月30日上午9:00时至2021年8月3日下午17:00时止。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系统链接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gd/07gzns/)进行注册报名。在报考界面点击“港澳台身份证”按钮,生成报名所需使用的临时身份证号码(注:该身份证号码仅供报名使用,不能当作其他用途使用)。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面向港澳居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对于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准考证打印
时间:待定。请考生关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http://www.gzns.gov.cn/gzjg/gzsnsq/qzfgzbm/qrlzyhshbzj/rczp/),并按通知要求在有效期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线上笔试和线上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通知的公布:模拟笔试、正式笔试通知及笔试操作指引和要求届时将通过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http://www.gzns.gov.cn/gzjg/gzsnsq/qzfgzbm/qrlzyhshbzj/rczp/)公布,已报考人员需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下载线上考试软件,并参加考生模拟笔试,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
(二)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http://www.gzns.gov.cn/gzjg/gzsnsq/qzfgzbm/qrlzyhshbzj/rczp/)。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将资格审查资料扫描或拍照的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nsqrsjrszhk@gz.gov.cn)。
实名打包上传以下资料:
1.《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报名信息系统打印);
2.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原件上传。报考者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招聘资格,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通知另行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http://www.gzns.gov.cn/gzjg/gzsnsq/qzfgzbm/qrlzyhshbzj/rczp/)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关注最新公告。
2.面试人员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该比例,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
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及与岗位匹配的情况。面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依据合格考试成绩,按计划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并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考察完成后,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人社部门同意。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已取得毕业证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拟聘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二)工资待遇按南沙区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不负责招聘人员家属的调动、工作安排和户口问题。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同分的,须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投诉电话:020-39910578。
备注:有意愿报考的考生请扫描下面的二维码进行资料填写,收集报考意愿。
下载相关内容>>>
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面向港澳居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21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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