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在生猪养殖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的要求,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川农函〔2020〕649号)精神,结合我市动物防疫工作实际,现开展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江油市是省级生猪养殖大市,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任务繁重,拟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0名。
二、招募范围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一是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二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三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招募对象限江油户籍且常住江油市内,男女不限,年龄55周岁以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三、招募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到派驻乡镇畜牧兽医站、武都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名,规范填写报名表,由派驻乡镇畜牧兽医站、中心统一将报名表送交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技能考核。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7月20日(非工作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各派驻乡镇畜牧兽医站
2.资格审查
报名时派驻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认证证书(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并现场提交申请表2份。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二)技能考核
农业农村局于8月底前组织业务技能考核,考试考核内容为畜禽养殖、动物防疫等基本业务知识。
(三)审定公示
经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农业农村局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四)确定人选
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由局党组确定最终人选。
(五)签订服务协议
由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聘用为我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四、岗位职责
1.为服务辖区乡镇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乡村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为市农业农村局、服务辖区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五、服务待遇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服务期间经我局考核合格后,由中央、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万补助经费。市农业农村局为特聘防疫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特聘人员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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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聘防疫专员报名表
江油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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