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省征兵办公室分配我市招收士官任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任务:省征兵办分配我市9名直招士官任务,具体专业类别和专业范围见附表。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优先招收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未婚,男性年满24周岁以内(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标准,按照征兵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8月1日。
四、批准入伍后士官待遇:普通本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1年后授予中士军衔;高职(专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2年后授予中士军衔。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和市有关优惠政策执行。
五、组织程序
招收士官按照报名登记、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专业审定、审批定兵、批准入伍、组织交接、自行报到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登记。实行直招士官网上报名,应征男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查询招收专业,通过网络提交报名信息,进行学历和专业网上审核。
(二)体格检查。由市征兵办或县区征兵办按照体检实施办法组织,征兵办将会通知报名人员具体体检时间。
(三)政治考核。政治考核由县(区)征兵办政治考核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录入全国征兵网。
(四)专业审定。市征兵办会同教育、人社部门以及学校对体检政考合格人员进行学历专业和职业资格审查,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
(五)审批定兵。由市征兵办召开集体定兵会议,根据预招对象体检、政考和专业审定情况,择优确定招收对象,并与招收对象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
(六)批准入伍。由入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负责办理入伍审批手续和学费补偿代偿手续,发放《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将招收对象名单通知其户口所在县级征兵办。
(七)档案交接。市征兵办将新招士官名单和整理好的档案材料统一交省征兵办,由省征兵办与招收部队办理交接手续。
(八)组织报到。由本人按照通知要求,自行前往指定地点报到。自行报到的差旅费,由部队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予以报销。
六、联系方式
莆田市征兵办:0594-229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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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省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专业情况分布表.xls
莆田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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