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丽人社〔2016〕284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市直编外用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8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 17 名。具体的招录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计划表》,信息查询登陆以下网站: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rsks.lishui.gov.cn)。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从事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9日以后出生) 。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lishui.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1 年7月9日16:00-7月14日12:00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在上述网址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选择考试”—“其他社会考试”,下拉找到丽水市,选择“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人员”,进入后,填报相关报名信息,选择职位,并进行报名确认。未确认的考生不能进入初审环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7月10日8:00-7月14日16:00
各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符合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招录单位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安排改报其他岗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7月15日12:00-7月18日9:00。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定在7月18日上午,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驾驶员岗位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及技能测试
岗位1—7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8—10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匹配度。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技能测试考察应试者职业技能,岗位8测试应试者电脑打字速度及正确率,岗位9—10测试驾驶技术,满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由招录单位另行组织。
(七)成绩计算
采用笔试+面试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分。
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岗位:岗位8根据笔试+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岗位8总成绩=笔试35%+速录35%+面试30%;岗位9-10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及技能测试人选,笔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岗位9-10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50%。
面试及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八)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成绩以招录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录单位会同市人社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服从招录单位的岗位调配,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司法雇员工资待遇按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120%核定(不含单位缴纳部分五险一金)。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录未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保留资格一年,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用。
(三)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若遇丽水市招考系统问题,请及时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578- 2181620。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 0578-209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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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丽水市市直编外用工公开招录计划表.xls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
【2021浙江丽水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人员17人】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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