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攀枝花市西区矿产资源保护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方式、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二)报考资格及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40周岁。
4.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同等条件下,现居住在西区辖区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至7月14日。单位地址:西区格萨拉大道66附11,联系电话:3892672,报名要求: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毕业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等资料发送至区矿产资源保护中心(邮箱(27129921@qq.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核:攀枝花市西区矿产资源保护中心将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或批件)等进行初审,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初审合格后,攀枝花市西区矿产资源保护中心将电话通知考核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三)考核: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单位组织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笔试。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组织面试。
(四)体检:根据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即为拟录用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攀枝花市西区矿产资源保护中心将对体检合格拟录用招聘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工资和待遇
所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用工合同,合同期限暂定1年。合同期内,临聘人员的工资按照西区政府核定的相关标准执行发放,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
六、签订合同和备案
拟聘用人员根据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攀枝花市西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攀西府办函〔2009〕57号)、《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攀枝花市西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招聘程序的通知》(攀西人社〔2021〕9号)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完善用工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12)3892672
监督电话:(0812)3359663
攀枝花市西区矿产资源保护中心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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