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8〕5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 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藤县就业培训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录岗位和名额
就业见习人员岗位8个(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一)。
二、招录条件及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到就业见习基地实践愿望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三、具体招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8日起。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
藤县就业培训中心(地址:藤县藤州镇津南路157号三楼,电话:0774-7295031);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藤县就业培训中心见习人员登记表》(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藤县人民政府网下载)一式两份;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以及相关最高学历证明;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4)两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三)审核及面试
由就业培训中心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就业培训中心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相应的面试。
实行开放式面试,根据面试确定录用人选。
(四)录用及培训
由就业培训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对入选人员按岗位所需分配工作,并与就业培训中心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协议书》。如就业培训中心或见习人员需要调整见习岗位,应双方协商同意后通过书面确认。
正式就业见习前由就业培训中心组织见习培训,培训时间由就业培训中心确定。
四、有关待遇
见习基地按规定吸纳见习人员的,按1500元/人·月的标准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以下简称“见习补贴”)。当月就业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见习补贴,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50%发放当月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期满见习人员留用率达到50%的见习基地,留用人员的实际就业见习月份补贴标准提高至2000元/人·月。留用当月就业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补贴的增额部分,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足月计算。
就业见习期满是指就业见习协议到期,见习基地提前留用见习人员的视同就业见习期满。留用率是指在1个考核期内(一般1个考核期为1个自然年),见习基地与就业见习期满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人数占该周期内就业见习期满人数的比例。
五、温馨提示
本次招录公告以及后续相关工作的公示等将在藤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我单位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六、请报名者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到藤县就业培训中心进行报名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出示健康码,全程佩戴医用一次性口罩。报名者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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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藤县就业培训中心就业见习岗位表.xlsx
2021年藤县就业培训中心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doc
藤县就业培训中心
2021年7月7日
【2021广西梧州藤县就业培训中心招录就业见习岗位人员8人】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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