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仲裁委员会服务中心是来宾市司法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在职在编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岗位及人数
(一)管理七级1人;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十三至九级共3人。
二、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广西区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商调人员原则上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如调进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专以上学历,但应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三)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同等条件下,有从事法学专业经历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商调的其他情形。
三、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17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仲裁委员会服务中心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有关资质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司法局人事教育科;网上报名及邮寄地址:电子邮箱:lbsfjzzc@163.com,来宾市新侨路560号(来宾市司法局4楼411室)。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网上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司法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来宾市司法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合格者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如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
(四)考察
来宾市司法局派出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司法局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司法局人事教育科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金贝,联系电话:0772—4236211,18107827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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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仲裁委员会服务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司法局
2021年7月6日
【2021广西来宾仲裁委员会服务中心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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