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民发〔2016〕50号)文件精神,江永县民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5个基层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38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江永县民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人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户籍不限(所属乡镇户籍优先)。
(二)报考常务副院长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具备一定综合管理能力;有养老服务工作经历年龄放宽至男60周岁以下,女58周岁以下。 (三)报考工作人员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中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胜任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四)报考护理员和互助养老护理员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小学以上文化,持有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胜任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五)报考大师傅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小学以上文化,持有厨师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胜任厨师工作,能吃苦耐劳。
(六)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综合考核、体检、录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考试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江永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和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江永县民政局 1 楼养老服务股,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116554426。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等有关资料(所有证件均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注意事项:报名时,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新冠疫
情防控。近一月内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和来自高风险疫区或与感染新冠肺炎人员有接触进入永州须按规定需要隔离的人员,必须要委托人代报名。
(三)资格审查
县民政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得入围体检。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凭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或者自愿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民政局组成考察小组,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国家法规等,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等媒体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须实名,并附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薪资待遇
1、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只缴纳工伤保险。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最后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2、签订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被聘用人员与江永县民政局按《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每年由县民政局和乡镇民政办组织考核,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解聘。
3、工资待遇。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常务副院长2800-3000元/月;工作人员2600-2800元/月;护理员、互助式养老护理员和大师傅2400-2600元/月,根据各乡镇敬老院供养人数,工资待遇略有调整。按规定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及规定程序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江永县民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46—5726666
县民政局办公室 0746—5755510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组1897577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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