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湖北荆州公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0人

时间:2022-02-04 01:00:26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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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选湖北·性灵公安”计划,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强化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公安县委、县政府计划2022年为我县事业单位引进一批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才30名(详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1. 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含往届、应届毕业生)。

上述引进对象的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进入本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2年及以上学制。海外知名高校范围为最新的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位。

现已在公安县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2. 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22年8月1日前需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②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③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④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⑥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⑦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1. 引进方式

(1)博士研究生免测试,采取考察引进的方式。考察方案由县委人才办另行制定。

(2)硕士研究生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2. 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荆州市人民政府网(www.jingzhou.gov.cn)、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ingzhou.gov.cn)、荆州人事考试网(www.jzrsks.cn)、公安县人民政府网(www.gongan.gov.cn)发布引才公告,报名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2年2月16日9:00起,截止2022年2月28日17:00。本次考试实行网上同步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月28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报名与参加测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详见职位表)。

(3)资格初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告要求,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资格复审。测试前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为现场资格审查,若报名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没有测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3月5日9:00—3月6日17:00。

资格审查地点:公安县职业技能鉴定和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青年路11号原人事局办公楼4楼)。

参加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本人原件资料:①《报名登记表》原件;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本年度可正常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公安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④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资料不全、不合规范的人员不得进入测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5)综合能力测试。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①测试人员初选。对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的岗位(以岗位代码为标志),通过笔试确定参加测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测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加测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等。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测试开考比例。本次人才引进测试不设开考比例,实行测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岗位引进计划减少或取消。

③测试方式。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水平能力、管理能力、思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④综合成绩计算。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对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较多的岗位,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加测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⑤其他事宜。测试公告在测试举行之前至少7天发布。如有报考人员在测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放弃,造成参加测试人数小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如有报考人员在测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其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

对因有报考人员在测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测试的,实行测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岗位引进计划取消。

若有测试成绩相同者,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报考人员测试成绩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6)体检和考察。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①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入围人选根据报考人员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引进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设置最低分数线为80分,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报考人员没有递补资格。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

②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组织,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专班实施。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

博士研究生的考察按县委人才办另行制定的考察方案实施。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若因他人举报属实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7)公示及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对测试、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聘用条件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拟聘人员应及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对无故逾期不报到或无故自行放弃的拟聘人员,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各类人事考试。

四、政策待遇

1.试用期。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满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岗手续。按照干部任用的相关规定,硕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博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岗位待遇,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的博士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关任职条件规定的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6级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2.最低服务期限。引进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3.人才津贴。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人才津贴2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元;“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同为“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的给予人才津贴20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4万元;一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院校批次以2021年各高校在所在省市高考录取批次为准)给予人才津贴1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万元。此补贴政策仅限本次人才引进。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人才管理序列,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4. 职称评聘待遇。引进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限制,可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相应岗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在引进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的,可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5.配偶工作安置。本次引进人才的配偶的工作问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解决。原属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采取调动方式解决;原属企业职工或无固定职业的,采取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

6.子女就学措施。引进人才子女由县教育局解决就学问题:一是对于引进人才的子女不考虑户籍等因素,优先在公办学校进行统筹安排。二是优先就近安排入学。按照义务教育段“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引进人才的子女进入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公办学校就读。三是优先解决学籍。引进人才子女无学籍的,优先上报补登学籍;外地有学籍的,积极协调将学籍迁往我县就读学校。

五、其他事项

1. 做好个人和公共防护。在招引的相关环节,考生要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健康绿码,如实登记并报告个人身体状况,积极配合进行相关检测,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严格遵守场所公共卫生和防疫秩序。

2.此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3. 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引机关。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4. 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应及时按规定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恶意放弃的拟引进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活动。

5.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6.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16—5225034

举报投诉电话:0716—5112380

政策咨询电话:0716—51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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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公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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