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宁波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

时间:2022-02-09 16:07:24 就业
【2022浙江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更多浙江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站内搜索:浙江事业编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发改委同意,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宁波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宁波市信用中心)、宁波市军粮供应服务中心(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结算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宁波市信用中心)是宁波市发改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是全国经济信息系统的成员单位之一。主要承担全市宏观经济运行研究和分析;全市社会发展形势监测分析及评估体系数据库建设;全市区域范围内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发布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参与信用建设政策、法规和重点问题研究,推动信用应用等工作,以及承担数字宁波建设、市发改委数字化改革等相应辅助支持工作;营商环境监测分析、组织参评等工作,协助谋划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等工作。

宁波市军粮供应服务中心(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结算中心)是宁波市发改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办公地点位于宁波市区。主要承担和指导全市军粮供应保障服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注: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

时间:2022年2月17日9时至2月21日16时。

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考宁波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岗位的,相应证明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发送zhp@nbnet.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发送邮件后,请务必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联系人:冯老师;电话:0574-87360811。

报考宁波市军粮供应服务中心岗位的,相应证明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发送nbxxy@ningbo.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发送邮件后,请务必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74-89181704。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2月22日9时至2月24日14 时。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时间:2022年2月25日9时至2月25日16 时。

已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

4.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2月28日9时至3月2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 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发改委(http://fgw.ningbo.gov.cn/)另行公告,请予关注。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由市发改委具体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考核综合及相关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http://fgw.ningbo.gov.cn/)上公布,同时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http://fgw.ningbo.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发改委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同时在市人社局网及市发改委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宁波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岗位0574-87360811;宁波市军粮供应服务中心岗位0574-89181704。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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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宁波市发改委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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