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拟向社会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律师事务所准入标准
1.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成立;
2.具有较大规模,业务范围应包括党政机关法律咨询;
3.信誉良好、价格合理,具备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
(二)法律顾问准入标准
1.具有律师执业证并已按时办理年检手续,且在业内具有良好的个人声誉,无不良执业记录;
2.具有党政机关或类似领域法律工作经验;
3.拥有法律执业资格;
4.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以上两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携带原件备查,包括但不限于: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全本(含年检页);
2.律师资格证书(含年检页)(原件备查);
3.相关业绩证明(指合同、协议等);
4.身份证明。
二、拟聘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一)为税务机关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税收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三)参与处理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
(四)参与民事、行政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等活动,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税务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五)为处置税务机关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三、报名相关事宜
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请于3月25日之前将《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法律顾问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于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法制股。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2378729@qq.com。如有其它事项请与相关联系人电话沟通。
电话:0564-338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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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拟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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