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报考人员须查阅招聘单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3日-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地址:南雄市朝阳南路299号大楼二楼,咨询电话:0751-3837567。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审原件,交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审原件、交复印件),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资格的,不予办理后续聘用手续;
5、符合南雄市镇村基层专业服务在职在岗人员报考的,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连续满12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和单位购买的连续满12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必须与社保缴费证明单位一致,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计算日期截止日为报名最后一天)。其中,各镇村(社区)两委干部(含村级组织员)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的,需提供相应的任职文件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及至报名截止日止连续满12个月以上的在职证明(须加盖村〈社区〉党支委公章、镇党委公章);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需提供相关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材料;
6、符合韶关地区或南雄市户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户口本,配偶户籍为韶关地区或南雄市户籍者需提供其配偶户口本及结婚证(审原件,交复印件),父母户籍为韶关地区或南雄市户籍者需提供其父母(其中任何一人)户口本及与本人关系的相关信息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
7、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报名时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
8、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6);
9、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审原件,交复印件);
10、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健康卡、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附件4,原件,须本人签名);
11、现场报名人员须出示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经现场体温检测正常(<37.3℃)方可参加报名。省外来韶人员,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证明或粤康码对应页面截图打印件)方可参加报名。
如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除上述1-10项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审原件,交复印件),被委托人还需提供上述第11项材料。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3、南雄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对象。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9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5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完整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6、南雄市镇村基层专业服务在职在岗人员指具有在南雄市各镇及以下(不含南雄市区、雄州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的在职在岗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7、韶关地区户籍是指现户籍是韶关地区户籍,或其配偶、其父母(其中任何一人)户籍为韶关地区户籍;南雄市户籍是指现户籍是南雄市户籍,或其配偶、其父母(其中任何一人)户籍为南雄市户籍。
8、备注栏标注为“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招聘对象为:①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即2022年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2020、2021、2022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②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9、根据岗位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7)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可选择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10、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大专学历人员;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本科学历人员。
六、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2年4月23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笔试考场:南雄市第二小学(地址:南雄市金叶大道南88号)。
考生请于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南雄市人社局二楼会议室(南雄市朝阳南路299号大楼二楼)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751-3837567。
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招聘考试工作各个环节,请妥善保管好有关证件。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请进入面试考生及时留意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规定按时参加面试,主管单位不再另行发放面试通知书。未按面试公告要求参加面试考试的后果自负。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优先聘用少数民族考生,再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征信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经体检、考察合格,已列入公示名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应聘人员不能按期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
(六)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如因疫情影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防疫须知》(附件5),填写《考生健康卡》并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须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动司法机关处理。
(三)纪检监察电话:0751-3822460。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为“南雄市人民政府”(https://www.gdnx.gov.cn/zwgk/rsxx/zkxx/),请考生在此网站“招考信息”一栏查看招聘公告、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本公告由南雄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上半年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考生健康卡、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附件5:防疫须知.docx
附件6:同意报考证明样式.doc
附件7: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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