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实践·乡风文明”摄影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1-12-04 20:52:16 社会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展示以文化人、成风化俗的新成果,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省文明办决定在全省开展“文明实践·乡风文明”摄影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山东省文明办

承办单位:山东省摄影家协会、《支部生活》杂志社(《走向世界》杂志社)、山东画报社

二、参加范围

全省广大摄影会员、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三、时间安排

2021年6月中旬举办摄影大赛启动仪式;2021年6月至2021年9月30日为作品征集时间;2021年10月,评选获奖作品并进行公示;2021年11月,表扬通报并组织获奖作品展示活动。

四、作品要求

1.作品要主题鲜明、导向明确。围绕“文明实践·乡风文明”主题,全面展示全省各地在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等方面的内容。

2.作品须为2020年1月1日以后拍摄创作,取材于山东省境内。

3.作品彩色、黑白不限,拍摄器材(相机、手机、航拍等)不限,作品组照限4-6幅为一组,一组即一幅作品计算。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涂改和隐藏照片原始信息,不得进行数码创意合成和改变画面影像元素等(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4.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文件为JPE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须大于3MB。参赛作品须在每幅照片的命名处注明:作品名称+姓名+手机号码,并附简短文字说明,达不到要求的作品不予参评。

5.作品须为原创,由参赛者独立或合作完成,并对参赛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对参赛及获奖作品,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不再另付稿酬,主办方视所有参赛者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6.作品请于9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feihucm@126.com,联系人:杨俊生;联系电话:0531-81615035,邮件请注明“某某市(某某单位)‘文明实践·乡风文明’摄影大赛投稿作品”。

五、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征集活动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4个奖项。其中: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8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60名,奖金各500元。以上奖金均含税。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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