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俗世奇人》有感

时间:2022-02-15 15:09:43 读后感

读《俗世奇人》有感15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体会,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俗世奇人》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俗世奇人》有感1

  风,在呜呜地响着,像是有个人在山谷里扯着嗓子喊叫,突然一阵急雨,密集的大雨点在地上溅起一片燥味的尘埃。浸泡在书海中的我压根儿没注意,房间很静,心也很静,这《俗世奇人》真令人着迷。

  码头上的人,强,才是“活着”的根本,一强就该强出空前绝后的人:小说中的人,“奇”才是传下去的根本,一奇就该奇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儿。

  《俗世奇人》写了清代天津卫形形色色的奇人异事。社会是雕工刻手,这就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弱肉强食的社会,它打磨出一个个为了生存而使出自己看家本领的奇人,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个叫小达子的小偷。

  他,其貌不扬,短脖短腿,灰眼灰眼,塞块软绵的烤山芋;他,站着赛影儿,走着赛烟儿————这可真是天生当贼的料材。还错儿,你就是把皮包儿塞肚皮子上,电车一停,一开,皮包子已经没影儿了,你可是一点点感觉也没有,好像皮包还在你肚皮儿上贴着。这是他的绝活儿,在电车啊,巴士上边,一遇着红绿灯,一停车,他的手比光要快用中指和无名指一夹,抽出来,车子再一晃,他往后一退,转个身,转身后又抽出一沓钱纸票儿,手艺很是了得!

  但意外发生了,一次,他偷了一金怀表,非赏值钱,他以为自己就是车子的主儿,可他却忘了句老话,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个青年上了车,小达子往兜里一塞怀表,转了个身,试图去偷青年的东西,谁知那年轻人当即转了个身,回头一看,哟,金怀表早已挂在青年人的脖子上了,小达子啥也没偷到。

  这当小偷的被小偷偷走了东西,尝到了挨偷的滋味儿,还有何颜面当小偷?

  看完此书,我想起了班中几位特别的“奇人”、“自恋沈”、“骄傲陈”、“文豪华”、“学霸王”、“学神瑶”、“仙女蓉”、“天真典”,这一个个人物一说出来,谁都可以猜到他们的性格特点与绝活儿了吧。

  比如“自恋沈”,一次上信技课,小胡老师教我们做封面,嘿,他找到一张封面,说是很经典的,一投屏“哇哈哈哈”这正是自恋沈的封面,上面写着:帅气的我。顶大顶大的四个字映入眼帘,可真是自恋。像这样鲜明的“小人物”在我身边比比皆是,正有他们的存在,才让我的生活多姿多彩。

  读了这本书,我真正领悟到了世间百态;刷墙技术高超的刷子李,讲文气的李金鏊,活出殡的刘道元,够格的酒鬼酒婆,他们都有鲜活的特点,他们那有趣的故事仍在我脑海中回荡。

读《俗世奇人》有感2

  有句老话讲“吐沫星子淹死人”。的确,面对流言蜚语,意志力再坚强的人都可能会被说的心智消磨。众人的说辞,一次也许不太当回事,两次会令人开始动摇,如果有第三次,那一定是压死骆驼最后一根强有力的稻草。想摧毁一个厉害之人并不需要有同等武力,只需要让他质疑自己,从此就可以一蹶不振。

  读到冯骥才所著的《俗世奇人》,一个在清末民国年间的天津卫,因为眼戴厚的似啤酒瓶底还泛着蓝光的眼镜而得名“蓝眼”的故事,不禁为最后他的结局感到惋惜,但同时也认为这一切都是因自己信不过自己而导致。

  这位俗称“蓝眼”的奇人生前有个绝招,那就是能辩得字画真伪。但凡是假的,蓝眼的眼镜片黯然无光,只要是真迹,一到蓝光即可闪过。这招独门绝技让他拥有了不少好彩头。直到有一天,他鉴定了一幅名为“大涤子湖天春色图”为真画,并花了十八两黄金买下。可谁知,画刚到手,就听外面有人传言说他拿的这幅是假的,真迹在他人之手。这下蓝眼有点慌了,连卖给他画的咚五爷也心中发毛,立刻一同前去一辩真伪。蓝眼看到所谓的真画,觉得自己这回自己可真的走了眼,并和咚五爷商量花七十两黄金买下。结果,等到家一和原画对比,发现真迹还是自己第一次买的那幅。自此蓝眼一场大病,卧病在床,也再未起来过。

  从小就在被各种所倡导的教育理念所影响,要求我们做一个充满自信的人。以前觉得自信只是一个与自卑相反的名词,只要不过于贬低自己的能力就是一个正常的人。等到大学毕业,走向社会,有了自己的工作岗位才发现,自信不仅仅是自卑的反义词,也是需要远离自负的最佳状态。

  做一个真正充满自信的人并非易事。太过相信自己往往会变成自以为是,不尊重他人意见的自负。而自己对自己的信念不够也终将会一事无成。在《蓝眼》这则故事里,“蓝眼”大半生都处在被人追捧的环境中,应该也是从一届草根渐渐变成了行道里的专家。内心从自卑到自信,直至之后变为自负。

  冯骥才的文笔精彩绝伦之处就在于,他从未有只言片语去描述一个人的心理动态,但却让看到的人能深刻体会到其中的意味。其实“蓝眼”应是从他被名为其名,又被众人所追捧之时开始便觉得自己天下无敌。这时的他定是个自负之人,否则不会招惹旁人暗地里设计,在他耳边吹邪风;也不会在听见流言蜚语时怯怯担心自己名誉扫地;就更不会被人像耍猴似的出丑。

  过尤而不及。不论是太过自信还是信不过自己,最终都是导致身陷绝境的重要原因。就像在工作中,如果事事能够尽心尽责,相信自己有能力做好每一件事,小人也不敢从中作祟。因为放在明面上的正义一定会压倒黑暗中的龌龊;如果相信自己在孩子的面前是个不断追求进步的大人,这样的正能量一定会带给孩子正面的影响。说到底,事情的成败的关键都要看自身是否拥有强大的自我信任意识,只要坚持自己所相信的,旁的一切都不是摧毁自己的匕首。

读《俗世奇人》有感3

  是怎样的一双手蒙住了你的眼,让你看到的只有漫漫长夜?

  请让我来告诉你,我的朋友。漆黑的夜里,也还有明月的存在。

  农夫和蛇的故事,可以说没有几个人不知道了。小时候的我,总是一味的批判蛇的毒辣。可当现在的我重又拾起这篇遗落在童年里的故事时。却有了截然不同的看法。

  并非蛇心狠手辣,只是那农夫认错了人。

  手划过书页下方的一行小字——不能对坏人抱有善心。

  可是在这个世界上,又有谁能定位谁呢?那些我们厌恶的杀人犯,抢劫犯,又有几个是真的丧失了所有人性的呢?

  家父年轻时在看守所管犯人,那天他给我讲了这样一件真实的案例:“我那天看到一个犯了死罪的人,是个务农之人。在他被拉上刑场的时候还一直在嘀咕着要他的被子,还要带回去盖,跟本没想到这次他将一去不归。我当时很好奇,就走过去问旁人,‘如此朴素之怎会犯下死罪?’‘你不知道,他在跟仇家吵架之时受到对方挑衅,一气之下铸成大错。’那人惋惜的告诉我。”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这样一位只晓得如何才能吃饱饭,被子要省着盖,却因为一时之念毁了自己的农人,难道不值得博得我们一点点宝贵的同情心吗?

  而文中的蛇,也是为了自己能够生存下去,或者是出于本能才咬了农夫吧?也许事后,它会为了自己的行为落泪,再或者,它已经流泪了,只是农夫没有看见。

  仅仅因为那是蛇的眼泪,就那么不值钱吗?

  为什么犯了错的星星就失去了发光的权利?

  我不知道在伊索的生命里,遇到了怎样的人,经历了怎样的事,让他可以用这样厌恶的口气说出——不能对坏人抱有善心。这样的话来。

  在书中还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只蝎子,它掉进了湖里,一位僧人想要去救它,蝎子蛰了那位僧侣,可是僧人还是努力去救蝎子,路人看了,很不解,就问:“它总是蜇你,你为何还要救它?”僧人回答道:“蜇人是它的天性,救人是我的天性。我怎能因为它的天性就放弃我的天性呢?”真的好希望,这个世界上,还有以救人为天性的人的存在。

   社会再怎么动荡,也会有好人的存在,夜色再怎么黑暗,也会有明月的存在,我一直这么坚信着。

读《俗世奇人》有感4

  这本课外书主要讲了天津码头的奇人奇事,有武功高强让读者连连叫好的,也有一些聪明绝顶让人围得团团转的。这本书把天津许多的“奇人”描写得淋漓尽致,好似天津每分每秒都会出现奇人怪事,非常值得一看。

  俗话说“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这些“奇人”的强也不是天生的呀,而是经过无数次失败练就出来的。“奇人”在练就中,脑海中只有一种想法,只要坚持不懈,就可以成功。这让我想起了以前学骑自行车的一个故事。

  有一天,我和妈妈去公园游玩,看见一群骑自行车的哥哥姐姐,看得我非常着迷。我说:“妈妈我也要学骑车。”第二天我就推着辆小自行车开始学习骑自行车。第一次我刚试着放开双脚,“咚”连人带车就一起倒在地上了,接着我再次扶起车子,再次试着放开双脚,“咚”的一声,连人带车又再次摔在了地上。接着继续扶起倒在地上的自行车,就这样反反复复,坚持不懈,慢慢地可以骑上一小段,到后来越骑越远,直到完全熟练。

  这段学习自行车的亲身经历,告诉我遇上困难并不可怕,贵在坚持克服困难,办法总比困难多得多,正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此外还有许多人,不怕苦,不怕累,最终成了举世闻名的“奇人”。他们这种精神正是我心中最敬佩的!

读《俗世奇人》有感5

  夕阳西下,黄昏已逝,我吃完晚餐从书架上拿出《俗世奇人》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冯骥才,他是浙江宁波人,是中国当代作家和画家,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他的作品题材广泛,形式多样,如:《三寸金莲》《珍珠鸟》,均获得了全国文学奖,而《俗世奇人》便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本书讲了许多与人物逸事相关的传奇故事,多以清末明初天津市的市井生活为背景,素材也多收集于天津地区的民间传说。

  其中《苏七块》让我感触颇深。这篇故事的主人公医生苏金散规定交七块银元才给别人看病,所以背地里被人起了个绰号叫“苏七块”。有一次,他眼看三轮车夫张四胳膊疼得厉害,可他就是袖手旁观,等一起打牌的牙医华大夫把钱偷偷地给了张四,张四拿着七块银元来了,他才麻利地把张四的胳膊治好。读到这儿,我生气地在心里骂道:“苏七块,你真是太贪财,太没同情心啦!”让我没想到的是,后来苏七块赠药给张四,等牌局散了的时候,还把钱还给了华大夫。

  我恍然大悟,原来苏七块并不重视钱,而是重视自己的规矩,他是个善良而又医术高超的人。读到这儿,我对他敬佩感油然而生。

  读完这篇文章,我想: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家有家规,制定的规矩要坚定地执行。是啊,在生活和学习上,自己也要给自己立下规矩,立下的规矩也不能随意改变,要坚定地执行下去。

  读了这本《俗世奇人》,让我了解了大千世界,学到了很多知识,大家都去看看吧,保证会让你受益匪浅。

读《俗世奇人》有感6

  《俗世奇人》这本书里写了很多人物,我最喜欢的是泥人张,不太喜欢小达子这样的人。

  先来说说泥人张吧。他捏泥人的手艺排第一,而且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和他相差十万八千里呢!奇人一定有奇事,泥人张当然也不例外。一天下雨,泥人张一个人坐在餐馆里饮酒,一边留神四下里吃客位的模样。期间一个称“海张五”的人嘲笑他捏泥人的手艺。泥人张像没听见似的,左手从鞋底下抠下一块泥巴,右手依然端杯饮酒,眼睛也只瞅着桌上的酒菜。他左手摆弄着泥巴,手指变戏法似的飞快地捏着,随后手一停,把捏好的泥人“叭”地往桌上一戳便走。旁人伸脖子一瞧,这泥人真捏绝了,就像把海张五的脑袋割下来一般,只是只有核桃大小。

  我不太喜欢小达子的原因是,他是一个小偷,偷东西不是好人。小达子偷东西的技术很高明。有一天,小达子在电车上看到一位中年男子挂着一块亮晶晶的纯金怀表,当电车一晃时表就到他手里了,这动作快的连眼珠子都跟不上。

  无论是泥人张还是小达子,他们的绝活都是一天一天地磨练出来的,不是短时间就能学成的。我们也要一天一天地刻苦学习,这样才会有所成就。但不能将学到的本事用到不对的地方,这样早晚会受到处罚的。我们要将学的本领用到对社会有益的地方,这样才能成为社会有用的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7

  《俗世奇人》的作者是冯骥才,他是为民间艺术家。他的作品文字极精极短,半文半白,有“三言两拍”的笔意。出书三版共72篇,这本《俗世奇人》移植天津相声语言的特点,运用大量富于诙谐、嘲讽和节奏性的语言进行叙事,让小说生动有趣。这本书获得第七届鲁迅文学短篇小说奖。

  书里所讲的事情多以清朝末期的天津市井生活为背景,每一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来事迹,素材都是收集在津门长期流传的民间传说。故事生动有趣,惟妙惟肖,人物跃然纸上,让人惊叹不已。

  让我最喜欢,记忆最深刻就要数《神医王十二》这个故事了。故事的开头就让我觉得不一般,因为书上说,天津是码头,码头疙疙瘩瘩不好站,站住的全靠能耐,还拿王十二这个神医和名医作了一个比较,原文是这样写的:“神医名医,一天一地。神在哪儿,就是你身上出了毛病,急病,急得要死要活,别人没法儿,他有法儿,而且那法儿可不是原先就有的,是他灵光一闪,急中生智,信手拈来,手到病除。”我想这人也太厉害了吧!是真的吗?于是我急忙接着看下去,里面写着,一个铁匠打铁时铁渣子崩进眼睛里了,王十二看后,向洋货店里瞧,突然灵光一闪,到洋货店里拿了一块吸铁石,把铁渣子吸出来。我看完之后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个王十二实在太厉害了。

  其次就是《皮大嘴》,开头也稀奇,先说人比富,顶要紧的是看金店!在天津人富,人富就要买金子,买了金子开金店。天津卫金店多,所以天津卫富,再说皮大嘴,个子高又瘦,手小脚小脑袋小,嘴还大,一开始他一边说相声,一边卖药糖,后来一边说相声一边卖洋凳子,再后来晴天卖太阳帽,雨天卖雨伞,渐渐有钱了开饭店,来饭店的人一半听他说相声,一半吃饭。后来还开起了金店。我心想这皮大嘴,口头功夫恐怕天津卫第一,不然生意怎么会这么好?

  这本《俗世奇人》不仅有各种道理,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还非常富有吸引力,真让我惊叹不已啊!

读《俗世奇人》有感8

  《俗世奇人》写的是清末民初天津卫的一些奇人怪事,小说通过一个个小故事的形式,把奇人们的故事写得活灵活现、跃然纸上,不禁令人拍案叫绝。

  这是一本讲俗世的书,里面讲的都是一些俗世的事,比如连书中主人公们的`名字都很“俗气”,有很喜欢喝酒的酒婆,有特别会刷墙的刷子李,有力大无边的张大力等等。虽然,喝酒、刷墙、力气大等,这些都离我们生活非常的贴近,但是作者却把这些俗事写的如此引人入胜,真是令人佩服!

  这是一本讲“奇人”的书,其中有一个故事名叫《苏七块》,讲的是一个叫苏金散的大夫,他定下看病的规矩,病人要把七块银元放在他眼前,他才肯出手看病。众人因此送给他一个绰号:苏七块,暗地里嘲笑他眼里只有钱,私下贬他只值七块银元。话说,有一回苏七块和华大夫正在打牌,车夫张四受伤找苏七块看病,因为拿不出七块钱被拒,华大夫便偷偷借了时,主动免了他的药费。最后,苏七块将看病收的七块银元悄悄地还给了华大夫,并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规矩不能改。一个医术高超、医德高尚的苏七块形象立马树立了起来,让七块银元给张四,苏七块就飞也似得把张四的病看好了,在张四无钱付药费人印象深刻。

  在《俗世奇人》中,每个故事都很精彩。如果说俗世真有奇人的话,那么《俗世奇人》也真算是一本奇书了。

读《俗世奇人》有感9

  读《俗世奇人》的“黄金指”时,我在想:黄金指是怎样的一个由来?故事里将给我们介绍怎样的奇人?作家冯骥才又给我们讲述怎样的人生道理?带着这些问题,我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文中讲述了白将军分别请了钱二爷和唐四爷来他家作画,而已是坐上客的黄金指深知敌不过二人,便使了阴招,可全被两人识破便巧妙的化解了。从此白府里见不到黄金指了,却又换了两位清客。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不禁觉得文中的黄金指实在是太小肚鸡肠了,他为了证明自己是才是最厉害,最强的。竟然不惜用歪门邪道,又阴又损,他真不是寻常之辈。这让我不由得想到了论语里的一句话:“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社会上也总有一些像黄金指一样小肚鸡肠的人,他们总是因为一些小事而斤斤计较,比如别人一不小心碰了一下他们,他们便会狠狠地把对方打一顿,他们还见不得别人比他们过的要好,高他们一处,心胸狭隘,要么使劲和别人攀比。甚至在他们如果要搞朋友聚会的时候,都会张罗要舍得花钱,一般都不去路边最便宜的小摊吃。

  因此我们千万不要像这种小肚鸡肠的人学习,一定要做一个心胸宽广,能帮助别人的人。因为这些心胸狭隘的人,最终对他们自己也不会有什么好处,像黄金指一样,没有好果子吃。唯有像钱二爷,黄四爷这种有真才实学的人,即便遇到不怀好意的人来算计,也能从容应对,化险为夷。

  “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文中唐四爷画上题写的诗句,才是我们推崇的人生态度和高尚情操!

读《俗世奇人》有感10

  话说,在那老天津城内呐,有着一群群的人;那这人呐,又是一个个的绝!苏七块,认识吧?什么,你不认识?那泥人张,酒婆,小达子,皮大嘴和甄一口,你总算认识了吧?什么,不清楚?那刷子李一定认识吧!如果你全都认识,那你一定看过冯骥才先生的《俗世奇人》吧!如果你没有看过,把下面我就带你去领略领略在天津卫的这些俗世奇人吧!

  天津狗不理包你应该知道吧,可是你知道狗不理又是怎么来的吗?那难道是狗不理那个包子?不是不是都不是。其实是在运河边上有个卖包子的狗子,是当年跟随他爹打武清来到天津的。

  你以为他真的叫狗子?不,他的真名叫高贵友,别人只知道是他爹天天呼他的小名:狗子。

  他爹老高没啥能耐,那的包子也没啥好,专给一些干重活的粗人吃。老高死了,就归狗子说了算。狗子把包子一改良,不仅味儿美,那貌也美,这下可热闹了起来。

  这不,忙的都没空搭理别人了,别家包子店本来就是生气,就骂他“狗不理”这一来,反到成为了一张大大的招牌。

  有个官员献了些狗不理包给袁世凯,袁世凯一吃,心中大喜,也给老佛爷慈禧送了点狗不理包,慈禧吃了它,就不吃那餐桌上的任何菜了。而且慈禧还说了这么一句:“老天爷吃了也保管说好!”那可见狗不理包有多美味呀!这金口一开,从宫里传到宫外,京城传到天津,天津再名扬四海,流传至今。

  接下来呀,我要给你们介绍一下我们班的土味《俗班奇人》中的大名鼎鼎的肩负:“抠脚大佬”,“虫子刘”等等多个名号刘相贝同学。事例太多,说也说不完呀!下面说一下身为"虫子刘"的他吧!他折磨虫子可是一流的。

  现在正是木棉花盛开的季节-夏天。在一堆堆雪白的棉花中,藏匿着一个个小红点-木棉虫。尽管上课再无趣,无趣的想打瞌睡,他还是会找些乐子来。他折磨虫子的方法可谓是各式各样,如:一只虫子六条腿先把虫子的两条腿拔了,看看能不能走,然后再拔掉两条腿,放在桌子上让虫子爬,没想到还能爬。我开始佩服小红虫的毅力了。

  正好那天喝可乐,我突然蹦出了一个可怕的想法,竟然还说出来了-把虫子放进可乐里,会死吗?没想到他竟然毫无悬念地说:"我早试过了,不会死。"他还现场直播给我们看,那虫子像是在游泳,也像是在汲取可乐。唉…手法一流呀!还早就试过了。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还把虫子捞了出来,涂上闪光粉裹住虫子,放在被阳光晒的滚烫的窗栏上,让虫子体验一下"日光浴"。那只虫子在金光下闪着"金光"这可是让我们的教室"金碧辉映"啊。

  在这个年代,你认为奇的人很多吧,可当你真正看到冯骥才先生所写的《俗世奇人》的时候,你会恍然大悟,原来现实中,奇的人很多;可,能让人叫绝了的却少之又少。冯骥才先生以记叙文章体用细腻的笔法诉说着一个一个劳动人民的遭遇。用一件一件的小事来诉说着天津劳动人民的不可思议的能力。整篇文章有趣、耐读,却又不乏真理。大家可以去翻阅翻阅,里面的人一定叫你叫绝!

读《俗世奇人》有感11

  这本书的作者冯骥才将“天津卫”这个水陆码头里,被忽略的奇人生动地写了出来,让我们也能知道这几位奇人异事,有刷墙技术高超的刷子李,有凭一颗虎牙就认出通缉犯的华大夫,还有“贱卖海张五”的泥人张……

  书里第一位奇人是大夫——苏七块,为什么叫苏七块呢?因为只要到他那里去看病,就得先交七块银元。这是他定的规矩,要是不交,就不治。乍一听,觉得这大夫怎么当的呀?治病救人才是最重要,怎么把钱摆在第一位呢?真是掉钱眼儿里去了!

  可是,我眼中的苏七块是个医术高明的人,他手下动作干净利落,逢到有人伤筋动骨,他把手指一触,隔皮戳肉,立刻知道怎么回事,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包扎完毕。如果苏七块出现在现代,那方圆百里的人都驱车赶来,那真的每天顾客盈门,排长队了。

  我眼中的苏七块,其实是个善良的人,他在遇到一个穷车夫时,暗中没有收他钱,还将药送给他,医者仁心,他不会见死不救。

  我眼中的苏七块,还是个立规不改的人,遇到那位穷车夫时也没有改规,华大夫给车夫七块银元,这才看了病,因为人人都平等才公平。如果有人可以不用付钱看病,那大家都不给钱,到最后苏七块没钱买药,就治不了人们的病了。

  因此,我认为苏七块是值得敬佩的奇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12

  每当我穿梭于热闹的市井中,当年天津卫的街上一派繁华的景象就浮现于眼前:刷子李的一身黑衣,那刷子滑过墙面,那匀匀实实的一道白;泥人张灵巧的双手,就着那高超的技艺,只一眨眼工夫,一个核桃大小的“海张五”现于酒馆;蓝眼那神秘的眼睛,那辨画的神一般的工夫……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在冯骥才的笔下,熠熠生辉。

  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凭何被称为“俗世奇人”?经过一番思考,我竟幡然醒悟。

  他们,并非完美之人,乍一瞧,似乎也是缺陷遍身:苏七块医术高明,却不知扶危济困,眼睁睁看着车夫疼得呲牙咧嘴而无钱医治,无动于衷;蓝眼虽有惊人的判断能力,却一个跟头栽进了黄三爷的重重圈套,生怕名声扫地,卷起袱卷儿,不知去向;小达子呢?天生一个绝盗,偷盗的本领令人连连惊叹,但也撞上高手,尝到了被偷的滋味……可是,人哪有十全十美的?正是他们暴露无疑而又十分显著的优点与缺陷,才让我们印象深刻,回味许久。在平日的生活中,不也一样么?许多人为了功名利禄,使尽办法,巴结众人,想将自身缺陷剔除得一干二净,或否认,或掩辩,只为做个近乎完美、规规矩矩的人,即便事业有成,有钱有势,在别人眼中空前绝后,依旧只是“俗世俗人”。只有不在意别人的嘲笑和议论,才能做最真实的自己,绽放独特而灿烂的光芒,被世人铭记,不受风沙阻挠,不受岁月侵蚀,不被尘世的艰辛污浊,就像书中的众多“奇人”一样。

  这本书令我想起了《红楼梦》的薛宝琴。她年纪尚小,却天资超常,才智胜过其姐薛宝钗,又很美貌,几乎是个没有缺点的姑娘,受贾母疼爱。其她年轻女性呢?黛玉聪慧灵气,但尖酸刻薄,且多病软弱;湘云思才敏捷,却似有些“疯丫头”的模样;王熙凤精明能干,深受贾母信任,但“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薛宝琴却没能入《金陵十二钗》。是呀,没有缺点,就是没有特点,即使近乎完人,还是不及凤姐儿、元春、妙玉等人形象鲜明。

  成翡翠,你可以碧如青山、澄澈似海;化沃土,你可以默默奉献、培育生命;做自己,你却能成为独一无二的“俗世奇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13

  《俗世奇人》是一部描写民间奇人异事的短篇插画小说集,共有36篇。《俗世奇人》的语言十分有特色,作者冯骥才先生用朴素、幽默的语言将娓娓道来,使人们时,书中的仿佛就在眼前,一拿起书就放不下来。在冯骥才的笔下,36个故事中的每物都是这座小城中平凡的人们,却又各自身怀绝技,充分点明了奇字,作者还把每个人的特长都放大,描绘出一个个神通广大又普通平凡的人民,他们的故事,从天津码头跨越百年,至今仍然能带给读者启发和。

  在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燕子李三》。故事中描写李三是一个大盗,只偷富人的财宝,而他偷完还在旁边画一只小燕子,好像在对别人说:这是我李三偷的!。他天天偷天天偷,可别人就是抓不到他。更为奇特的是,他hai扶贫,当穷人没钱时,李三一包银子扔过去,包底画着一只小燕子,当穷人想去他时,他早已消失在了夜色之中。这时,我也不禁想到:李三就好像富人与穷人之间的纽带,让这座小城和谐的发展。但他不直接宣扬扶贫,而是使用偷的方法来扶贫,这也恰恰点明了奇。同时也反映到就在这座小城里,所有人都把小城里的人当做亲人,就连小偷也不愿意让穷人掉队。

  通过描绘,这一个个俗世奇人仿佛就高中生作文在我们的眼前。可合上书,却又发觉他们正在离我们远去,只能看到他们的背影。我想伸出手来,却拖不住他们的影子。如今科技的脚步急促地逼向了这些艺人,、电脑代替了民间艺人的智慧。我不禁想:人们被科技包围,真的比过去好吗?曾经,一出门,就看到巷子上一个个艺人在秀才技,各自发挥自己的特长,一个巷子就是一个。的,街头亮着一盏温馨小灯,慢慢地涌上心头。这种感觉,如今再也没有了。现在的人们,走路都看着手机,就算时空倒转,把现在的人们放到那个小巷里,他们也不会抬头看一眼小灯,往左右瞧一瞧,看一看在此斗才技的艺人们。这也不禁让我联想到:00后的这些们,已经逐渐的被科技感所包围,人类已经研究出了有思想的,人类不能永远的依赖科技,如果这样,我们也不难想到,未来的这些看门的大爷会被机器人取代,前台的会被机器人取代,医院的护理会被机器人取代,一切都会被机器人取代!而未来地球不能被机器人管理,因为机器人不怕死,他们在实地考察时不怕死,资料就全丢了,他们更不会荒野求生,因为他们只是机器,不会渴望活下去,最终在荒野中会变成垃圾,污染。更可怕的是,人类的智慧会被科技取代!当年人们不也依靠自己的智慧,用榫桙造出了紫禁城吗?可现在再去问问这些工匠们,谁还会榫桙?人类现在觉得机器人是一个很棒的东西,可我敢肯定,慢慢的,人类在操控机器人时就会感觉力不从心。最终败于科技!现在这些俗世奇人越来越少了,我多么可以用科技换来人类的智慧!在此我也想到要记,把这些的珍贵留给未来的我看!

读《俗世奇人》有感14

  我读过很多的书,但是我觉得在我读的书当中,令我觉得最有趣和最有看头的书,当然莫过于冯骥才的《俗世奇人》,接下来我就分享一下属于我的俗世奇人读后感。

  当我五年级的时候,我学了《刷子李》这篇课文。这篇课文是写自冯骥才的《俗世奇人》,当中的一章,在我学完这篇课文之后,我就开始了“我的俗世奇人之旅”,先给大家介绍三位俗世奇人:张大力,苏七块,酒婆。咱们慢慢说,先说张大力,那张大力可举起一把重百十来斤的石锁。后说苏七块,这苏七块给自己立一规矩——不管贫穷富贵还是亲朋好友,只要你来我这看病,先拿七块银元放在桌上,否则决不会给你瞧病!最后咱再说这酒婆,这酒婆,可是天津卫出名的酒鬼,他只要一出这酒坊,就赛在地上画天书,这酒前面一百处是一个十字路口。在那里出了不少事,酒婆喝了一坛正宗的酒(老板人*黑往酒里掺假,有一日老板娘怀上了,于是老板发誓今后不再往酒里掺假,于是才有了酒婆去世这样事。

  看了我的读后感,我想你也有了自己的一篇读后感,如果有那就快点发给我吧,我已经有点等不及了哦!

读《俗世奇人》有感15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的其中一部作品。它记录了许多上世纪初的天津的一些奇人怪事。这些人多事普通人物,但他们都是身怀绝技,令人惊叹不已,这也是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

  拿起这本书,我先看了作者本书的序,也是本书的来由:天津卫本是水路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然燕赵故地,血气刚烈;水咸土碱,风气强悍。近百余年来,举凡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中,因生出各种怪异人物,既在显摆上层,更在市井民间。、、、、、、故而随想随记,始作于今;每人一篇,各不相关。冠之总名《俗世奇人》耳。

  看《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便是一个“奇”,一个人物、一件件事,无一不奇。举个例子吧,书中有个人物“苏七块”,此人是位医生,医术非常高明,文中有一段是这样描述与他的“他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骨断筋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

  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可见这位大夫手法之熟练,甚至连病人疼都来不及感觉到,这有多奇!书中还有许多奇人,有刷墙从不掉白浆的刷子李,有单手飞速捏泥人而且捏出来像活人的泥人张,还有大回、蓝眼等等,各怀绝技。《俗世奇人》里的人物个个很传奇。

  看了这本书,我第二大感受便是一个“津”,文章通篇有一股“京味儿”,在这里是“津味儿”十足。总之,一打开书,看见上面的文字,就有一种北方特有的韵味扑面而来。比如书中的“屋里任嘛甭放,单坐着,就赛升天一般美。”、“玩得正来神儿”、“热气儿”、都有一股浓浓的地方口音,句中的“嘛”、“甭”、“赛”、“儿”等字更是口语化,读了能感觉到生活中的气息。我也很喜欢读这样的文章,通俗易懂、生动活泼,让人读了十分亲切,仿佛作者不是在写文章,而就在你面前轻松地讲着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引人入胜。

  《俗世奇人》的“奇”和那股特有的“津味儿”,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百读不厌,同时那一件件“奇人奇事”中总有些做人做事的道理,给予我启发,这真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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