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时间:2022-06-05 16:07:11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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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精选15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

  宁静的下午,阳台的一束光照耀着我,我再一次拿起了这本书《云边有个小卖部》。

  《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张嘉佳写的一本长篇小说,厚厚的一摞书,承载了一个刘十三的少年和外婆王莺莺住在云边小镇吵吵闹闹的生活。刘十三为了离开小镇努力读书,可外面的世界并不尽人如意,情场挫折,职场碰壁,被外婆用拖拉机接回小镇,让他知道,有个叫家的地方会一直护着她,给他一束光。

  当我看到王莺莺得了肿瘤时日无多时,刘十三问外婆:“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外婆说道:“外婆在的,一直在。”我的眼泪瞬间溢出了眼眶。当我看到曾经那个耀武扬威的王莺莺哭了,我也瞬间哭了,故事由悲伤和温暖掺杂在一起告诉我们,那些值得的人始终活在心里。

  而我也算亲身经历过这种事,我从出生就没有外婆,甚至不知道她长什么样,我常常会问妈妈:“妈妈,外婆长什么样啊,好看吗?”妈妈常常会笑笑说:“外婆长得可好看了,还很善良。”虽然我还是从未明确知道过外婆长什么样,但总之,我觉得她一定很好看。我也曾听说,外婆是因为癌症走的,她走的那天,妈妈还在上学,最遗憾的是,妈妈连外婆的最后一面都未见过。我自己也会想象到,外婆走的那天,妈妈是有多遗憾啊!可是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而我们也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山风微微,像月光下晃动的姑娘,停留在岁月背后的是斑驳,是白色的鬓角。而妈妈并不需要遗憾,因为外婆的离去,也是想告诉妈妈,要好好地活着,外婆永远在我和妈妈心中。

  看完这本书,想起岁月赠予妈妈的是沧桑,是老年斑,我知道,我也该懂懂事了。

  看了《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心中五味杂陈。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时光飞逝,悄悄话也变成张纸。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在这个世界,没有人会永远陪你,但一定会有人陪你,而在大多数人心中,自己的故乡、亲人会成为一个永恒不变的港湾。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2

  周末和外甥女一起去书城,她买了一本《云边有个小卖部》,当时不了解这是一本小说,听她说才知道,好久没有看小说了,所以就拿过来看了看。没想到这本书写的还挺感人的,一气呵成的看完。

  里面的故事很简单,也很普通,但是很感人。男主人公叫刘十三是个孤儿,从小由外婆带大,外婆是一个心直口快,很要强的人,在小镇上开着一个小卖部,男主人公从小就没有见过爸爸妈妈。很小的时候就立志要好好的读书,要考入北大清华,在周围环境都不太好的情况下,他还按自己的计划看书学习,从来不间断。

  他与女主人公程霜第一次见面是在小学的时候,程霜天生就有一种病,这个病时刻有生命危险,当时背着家人来到这个小镇找他的小姨,她的小姨正好是刘十三的老师,所以他们两个就成了同学。

  程霜知道自己随时都会死去,所以每一天都很认真的过,过完暑假程霜就离开了,刘十三还是照常学习和读书,尽管他很努力,但还是没有考上他理想中的大学,最后读了一个普通的大学。

  在大学里他喜欢上了一个女生,为了这个女生他可以做任何事情,但是女生最后还是离开了他,在他和这个女生分开的时候,程霜又出现了,陪着他一起去女生所在的地方,想和女生说清楚,没想到发现这个女生早在和他谈朋友期间就和另一个人在一起了。

  刘十三很失望的离开,程霜一直陪着他,在刘十三稍微好一点时,程霜又离开了。后面刘十三从学校毕业,尽管很努力还是做不好一份工作,最后不得不去卖保险。

  没想到在保险公司遇到大学期间谈的女朋友的男朋友,而且那个男的还是他的上司,得知他们两个马上要结婚了,刘十三自然很伤心,那个上司要求他在一个月之内必须卖掉一份保险,否则就离开保险公司。

  刘十三很卖力的工作,依然一份也卖不出去,这时他的外婆在小镇检查时发现自己生了一种病不久将要死了。于是,不顾一切的来到刘十三所在的城市将刘十三带回小镇。

  没想到刘十三回到小镇,发现程霜也在小镇,程霜帮着刘十三卖保险,帮他做了很多事情,最后刘十三在小镇的保险做的很不错,卖掉了很多,他的外婆在这期间也因为生病离开了,程霜一直陪着他。

  这时程霜病情已经很严重,不得不离开去做手术,离开时和刘十三说,如果下次他们再见面,就结婚。这是他们第三次分开。没想到这也是他们的永久分开,程霜回去做手术,终究还是死去了。很遗憾的一个结局。

  这是我今年读的最感人的一部小说。特别是一些细节的描述,我觉得作者处理的很好。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3

  这是很文艺的一部小说,世事白云苍驹,围绕着刘十三、程霜、外婆等在云边镇的故事缓缓展开。刘十三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努力读书为了离开小镇,去远方的大城市追求梦想。但是世事不顺,在大城市屡屡碰壁受挫的刘十三还是坐着外婆的拖拉机回到了小镇,又与幼时的玩伴程霜相逢。在小镇的生活平静但背后又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

  刘十三代表着的,是现实中的每一个普通但又不甘平凡的年轻人,离开家乡去大城市追寻新生活。满怀理想却四处碰壁,举步维艰但又不想回去。但正是因为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有普遍性,小镇生长的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地做题,但结果不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怒也好不甘也罢,最后只能接受这样的自己。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能够换来满意的工作。

  刘十三很小的时候就没有父母,从小与外婆相依为命。然而,本该是温柔贤良的外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一个狡诈,贪财,爱赌博,毒舌的有趣的小老太太。但这也是这样,才使刘十三单调的童年,有了与外婆“斗智斗勇”的趣味。他们表面看起来十分不合,其实,他们之间深厚的亲情根本坚不可摧。所以,这两个一毛不拔人才会在刘十三离开小镇的那一天,偷偷在隐蔽的地方给对方藏500。所以,王莺莺去世的时候,刘十三才会冒着生命危险,爬了七八个小时的雪山,只为挂一盏长明灯,能让外婆找到回来的路。

  而程霜则最让我感到惋惜。她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啊,她的笑是那么的灿烂,她的生命是那么的坚韧,是她给了刘十三继续下去的勇气,刘十三也是她这短暂一生中唯一的一缕光。她是那么顽强的与病魔做抗争,打破只能活半年预言,那么希望抓住照亮她死寂生命的那束光。但就在两人终于互通心意,一切将恢复原样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程霜还是没能熬过最后一次手术,永远的离开了。曾经的誓言变成一纸荒唐,成为永久的遗憾。可我坚信,即使程霜离开了这个世界,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将会永远刻在刘十三的心中,伴随着他一直走下去。

  虽然在小镇中也有犯罪,有死亡,但是但是大家对亲情、爱情和友情的坚守是最打动人心的部分,牛大田为了追求爱情,烧掉了自己的赌坊,只因为对方父母不同意把女儿嫁给一个开赌坊的人;当爱人面临毁容,选择了不离不弃,多美好啊,多让人感动啊。毛婷婷和毛志杰,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弟弟,可是弟弟丝毫不领情;人到40碰到了一个真心对待她的人,结婚也得不到弟弟的支持,但所幸对象对她很好。但是当弟弟醒悟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

  “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山风微微,像月光下晃动的海浪,温和而柔软,停留在时光的背后,变成小时候听过的故事。”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4

  有朵盛开的云,缓缓划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的一面。

  ——题记

  这本书是一本记叙性长篇小说,本文绕着主角刘十三,莺莺,程霜三人的经历为主题写下了一篇篇人生中的喜怒哀乐。作者以优柔却不失刚劲的笔调写下了一个坚强的刘十三故事情节婉转生动,引人入胜。

  期中最让人记忆深刻的应该就是刘十三与小平头打架的那一章节了。想想,一个仗着自己有钱的挑衅者,一个无辜而背欺骗的被动者,在瓢泼大雨中撕打。一个瘦弱,一个健壮;一个斗志昂扬,一个穷追不舍。两人打的不相上下。

  作者在每一章节的后面都有一个小型的过渡,有的伤感,有的开心。在字里行间表达出的浓浓情感,都是作者精心设计的。像小说最后一部程霜画的《一缕光》就应了前面章节的情节。

  小说中有让人笑得地方,当然也有让人哭的地方。在王莺莺去世的那一章里,我确实留下了热泪,是被文中感情所影响的泪。

  本篇小说最夺人眼球的地方是这三个人之间的亲情、友情、爱情。王莺莺对刘十三的亲情粗暴又不失细腻,似乎很少表达出婆孙之间正常的亲情;程霜与刘十三的友情直爽、真挚,却让人反感;刘十三对程霜的爱情深沉却难以言表。

  书的最后有一句话: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这是有深刻含义的。是刘十三说出来的,这句话可以对王莺莺说,也可以对刘十三认识的任何一个离开过他的人说。

  这篇小说像那个云边的小卖部,出售人间哀和苦以及快乐和离别。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5

  《云边有个小卖部》作者张嘉佳,这篇长篇小说描述了刘十三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受未曾谋面的母亲的鼓励,志向就是好好学习,考清华北大,去大城市生活,娶一个漂亮的妻子,好好生活。

  所以,刘十三从小就用悬梁刺股的精神去努力学习。但他的考运一直不佳,大学也只是考到了一个普通城市的普通专科学校。没有去北京,也没有清华和北大。毕业证都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拿到的。大学毕业后,做过很多工作,但都是过了试用期,却一直无法转正。生活还要靠外婆的接济。在想方设法加入保险公司后,三个月试用期却一单都没有签成。曾经一起打拼的大学室友智哥选择离开,刘十三在公司受挫宿醉后,被外婆强行绑回了云边镇,与少时玩伴程霜重逢。

  整本书的核心人物外婆王莺莺,是刘十三最亲的人。这位豪爽的老太太在得知自己肿瘤晚期后,假装啥都没发生,开了一天一夜的拖拉机,把刘十三拉回了云边镇,用自己最后的半年时光,给刘十三做爱吃的菜,陪伴在他身边。还有一个悄悄爱着他的姑娘——程霜,小时候总以欺负他的方式引起他的注意,长大后陪他去争取过自己的初恋,外婆离世时更是不离不弃的陪伴,可是等到他明白的这一天,姑娘已经因病去世多时。

  刘十三这一生不断的遇到各种人,一路磕磕碰碰,许多重要的人都离他远去,一如现在的我们。但是,这些遇到的过客啊,无论好坏,他们都在不断改变着我们,教会我们成长,使我们成为了更好的自己。前几天,我在路边,看到一只蝴蝶,围着一束小黄花,飞来飞去,很是愉快,然而几分钟以后,电闪雷鸣,狂风暴雨来袭,蝴蝶被大雨打湿了翅膀,尝试了很多次飞起来,都未能成功……当时我看到这个场景,莫名有些伤感,甚至有些沮丧,觉得原本美好的一幕,转瞬间就被破坏得一干二净。我想可能很多人都有过这种感伤吧,因为害怕美好失去,而不敢去拥有,但是一想起这本书中那个可爱的姑娘程霜,她从小就生病,并且知道自己活的时间不会很长,可是她却是另一个观点:“只要活着一天,就要快乐一天,就要去争取一天,不去争取,离开时才会遗憾”所以等待在她看来,不叫努力,她的努力一定是自己去争取过,付出过,至于结果怎样,她没有那么在意和计较,毕竟活着是争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会有不同的感受,这样才是鲜活的生命。或许我们不该只想着那只蝴蝶被雨打湿无法飞翔的样子,在那之前,围着花快乐的飞翔才是鲜活的生命,风雨过后,方见彩虹。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6

  云,已绕满了山,只剩下光秃秃的山顶,孤独地立在天涯一角。而透过云层,早已看不到人们的忧伤。站在窗旁,望向远方,只觉得,突然明白了什么。在屋里踱来踱去,手反复翻着一本不起眼的书,抚摸着几个不起眼的黑色字体。轻声慢读: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他们与爱结伴,发出璀璨的光,照亮你我的心房。

  麦穗托着夕阳,晚风卷着一串一串细碎的光。车后的女孩儿问十三:你每天都送我回家吗?

  枯叶于树间悠然落下,秋天的萧瑟加剧了男生的痛。清秀的女生钩住十三的脖子:“我是程霜啊。“

  鹅毛雪把山路盖得严严实实,晶莹的泪后留下一个一个的脚印。程霜不管不顾,向十三哭喊:外婆能看见吗!”

  矮矮墙院,斜射着一缕阳光,照亮了一个人的脸。十三哭着读道:“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

  十三年,刘十三屡战屡败,却又屡败屡战。即使前面是巨魔怪兽,他也一往无前,哪怕每次都被打得遍体鳞伤。十三年,刘十三备受打击,却又一次次爬起,即使身上的东西重如泰山,他也奋力站起,哪怕每次都被压得粉身碎骨。青春的时光,在刘十三那儿,是那么的看似虚无,温暖、悲伤、热血……早已占据了这个21岁的年轻人的心。每每从暴风雨中走出,刘十三也一次次变得更加坚强,由无知变得成熟。当然了,其中也是有爱的力量的,而爱的主要来源是王莺莺和程霜。

  程霜的出现,既像是偶然,又像是命运中冥冥注定的。每次当她出现在十三的眼帘,刘十三的心就像处于火炉旁,被带给帮助和温暖。而外婆王莺莺,把自幼就没见过父母的刘十三拉扯大,她虽然脾气不好,好打麻将爱骂人喜打人,但却始终从内心爱着她苦命的外孙。她深深地了解十三,总盼望着外孙可以早日结婚生子,可以在自己去世之前,有一个稳定的工作。

  多么和蔼的外婆啊!可能吧,有的爱或许就一定要由这种方式表达在人们面前。

  可以说,《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将人间大小琐事展现的淋漓尽致。我很庆幸,我生活在人间,不是天堂,不是地狱;身边有美好,也有丑陋。世界上的所有地方,都有所通的路,虽然路上总会有大大小小的坑洞,但一定也会有相应的木板,保你平安度过。而爱这伙计,可能像光,摸不到也闻不到,却可以温暖你的心,哪怕在天寒地冻之间。

  笔尖停了,感想断了,可故事却继续着。谁也不知道,明天的某时,什么温馨的画面,会从哪里呈现;未来,的哪天,什么甜蜜的安慰,会从谁那儿传出。所以,愿你在处于困惑和痛苦时,坚信爱的力量;愿你在别人处于崩溃的边缘时,莫要幸灾乐祸,而是伸出手,说一声:不要怕,我来了。也愿你行你所行,感你所感,至德至善,无问西东。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7

  凌晨十二点,我把这本书看完,默默地再朋友圈发了一句话“偶尔入梦,万般美好”;早上八点,我又偷偷地把这条朋友圈设置成了私密,三十岁以后,开始学着把情感藏匿起来,不愿让别人发现。

  故事:一个叫刘十三的男孩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为了离开小镇,努力读书,追寻远方与梦想。然而在城市里屡屡碰壁受挫,最后又回到了小镇,与少时玩伴程穎重逢。小镇生活平静却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婚礼,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为了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却不知道,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

  山河与湖海,遗憾与归来。情节不跌宕起伏也不奋进励志,像极了我们自己的故事。根据推断,故事结束时,男主人公年龄在二十四岁左右,里面的挫折和经历其实对于我这类的三十岁的“中年人”而言,并没那么刻骨铭心。让我觉得“万般美好”的却是刘十三和外婆之间的故事,而恰好我也有。

  12岁时,我去了离我家大概3公里的村子读初中,恰好我外婆家就在这个村子,妈妈担心我回家住宿不安全,就让我住在了外婆家,我的少年的美好时光全部发生在这里。

  当时外公、外婆都将近80岁了,住在一个老院子里,夏天的泡桐密密麻麻遮蔽着天空,清晨的鸟叫,中午的蝉呜,一簇风吹过沙沙作响的竹子,还养着几只鸡鸭和慵懒的山羊,我喜欢在院子里用外公的收音机听陈奕迅的“十年”。后来,妈妈考虑到他们年迈多病,尽量不让我去外婆家吃饭,但是外公、外婆每次做好吃的,还是要跑到我们学校通知我回家吃饭。花生、豌豆、蜜枣、葡萄干和大米一起在大锅里熬煮,我习惯的分担起烧火这份工作,灶台里劈柴噼里啪啦的燃烧着,烤得脸红扑扑的,我现在觉得我脸上那两块“高原红”就是当时留下来的。读后感·另外—个小锅,外公掌控,因为煎煎饼需要掌握火候,这种默契大概需要用一辈子来培养,猪油将混着鸡蛋、菜叶的面糊煎到两面金黄,整个厨房弥漫着饭莱的香味,人们说的“烟火气息”大概就是如此吧。粥与饼搭配着老坛子里春天腌制的香椿芽,再喝一口用竹叶煮的茶水。后来尝过的所有美味都不及记忆里的这个味道。

  那时的天气预报并没有现在的精准,大家都比较畏惧突如其来的雨天,下雨就有可能意味着淋着雨回家。而我从未担心过,雨天,外婆总能准时将雨伞送到我的手里,窗户外喊着我的名字足以让我骄傲地飞奔出去。当时从学校到外婆家的那条路还没有铺上柏油,现在想想外婆迈着裹过的小脚,走在泥泞的小路上,何等的不易。

  虽然不聪明,还好我坚持,我没有像同村的小伙伴一样过早的辍学出去打工,而是选择了去县城上高中。每次有机会回家也一定去外婆家看看,每次都要帮外婆往厨房里提一桶井水。高考那个暑假外婆生病,我将外婆送到了医院,不久她就离开了我们。去世时,我在学校填志愿,后来妈妈告诉我,外婆去世前还在念叨着我的名字再后来,我考上了大学,毕业,结婚,生了一双可爱的儿女,用了十年活成了现在的样子,匆忙而美好。现在子常常缠着我给他讲我小时候的故事,我把我的小时候描绘成了一本长长的童话书。

  书中写到:刘十三的家在山间,院子开了一个小卖部,从窗户伸出手去,彷佛摸到云朵,尽管世间不易,但还是有啤酒和雪,我和你都在的一整天,一四季。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8

  这里住着一个叫刘十三的人,他的外婆王莺莺开着一个小卖部,祖孙俩相依为命。男主角刘十三,谐音“失散”,失散的是你,也是我。女主角名字程霜,谐音“成双”。程霜并没能坚持到故事的结尾。两人没能成双,他们终究还是失散了。

  这本书是作者在怀念过去那个单纯的自己,那个可以把全部身家让给前妻,独驾穿越大半个中国,将自己喝进医院的张嘉佳。

  看到最后我很伤感,因为这世上大部分抒情,都会被认作无病呻吟。

  刘十三的外婆在云边镇去世了,那个因奇迹多活了二十年的程霜也离开这个世界了。好像他的结局是一个悲剧,好像又不是。他的外婆王莺莺一直都是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出现,从前外婆在的时候他的心里会踏实,因为不管如何总会有一个人在你身后保护你,但是现在再也没有人叼着烟去拍他的后脑勺了,也没有人会为他做喷香的羊腿,黄金入味的泡淑江团了,酒香扑鼻的酒酿了。

  “常忆儿时梨树下,你挑针线我摘花。人间岁月因时尽,减我十年加给她。”这大概是他现在最想为外婆做的。那个很爱他的女孩子程霜,那个出现在刘十三童年的小女孩,那个被她打动一个夏天的时光,有着情窦初开的那个女孩因为生病从没接触过外面的世界,但是她每次冒险都是为他而来。程霜跟他说,因为十三是她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在她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他一点,就是她所有能做的了。

  以前的刘十三也有拼了命要喜欢的女孩子——牡丹,他以为刻骨铭心永世不会忘记的人,已经不再记起,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经历了那么多事,突然在某些时刻好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你身旁。就像球球一样,他的爸爸离开了,她成了孤儿,从此世界上再也没有可以拖累她的人,别人都为她高兴,她应该开心,但是她却有种说不出的难过。因为谁又说过高兴和难过会相互抵消呢,人又为什么不能同时保留希望和悲伤。以前是最怕两个人突然不说话,但现在明白人和人最舒服的关系,是可以一直不说话,也可以随时说话。

  看到书的最后真的很喜欢那句:“浩瀚宇宙,你望见璀璨星光,满心沉醉,其实它穿越无数光年,你望见之际,说不定这枚星辰毁灭已久。”

  外婆还没有离开,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9

  有人笑,有人哭,有人输,有人老。

  刘十三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当在城市打拼碰壁的他回到小镇时,偶然与少时玩伴程霜相遇,小镇的生活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刘十三为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拼命努力,不断地追寻梦想和远方,可他生命中更重要的东西却已悄然逝去。

  张嘉佳曾说:“这部小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他用一个故事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是社会中最常见的,却真正的打动人心。

  当我们追求某样东西的时候,就必须放弃另一些东西,这就是成长。许多事,要靠自己去做,才能深深体会个中滋味;许多事,要靠自己去扛,才会渐渐明白其中的分量;许多事,要靠自己去想,才会越来越清楚,越来越明了。成长路上,注定会失去一些,但你在失去的同时,会得到弥足珍贵的感受,学会珍惜和感恩。

  感谢每一个出现的人,感谢每一个伤害你的人,因为他们,让我们变得强大,变得更无畏。刘十三会感谢程霜的照顾,程霜也会感谢刘十三的陪伴,那使他们收获了美好的回忆。成长就是这样,不断地有人出现和离开。《飘》里面有这么一句话:“也许上帝希望我们在遇到那个对的之前遇到一些错误的人,因此,当我们遇到那个人的时候,我们才知道如何感恩。”感谢人生中的每一个人,即使是过客,也带有他本身的意义。

  书的封面有这么一句话:“众生皆有故事,万物皆有故乡。”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像刘十三,像那个努力没有结果的刘十三;或者像那个被爱情抛弃的刘十三;亦或像那个连毕业都难的刘十三;亦或像那个卖保险零业绩的刘十三……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我们,或多或少都带一点刘十三的影子,一个平凡的略显苦涩的人儿。

  刘十三的人生中似乎充满了很多遗憾,对外婆,对程霜。故事的开始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当刘十三走尽繁华,历尽沧桑后,却再也没有一颗温暖的心来依靠。

  悲伤与希望,都是一缕光。悲伤的故事最是动人,可悲伤背后,总有那么一缕光,向着远方。

  云边的小卖部,希望你,一直在云边。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0

  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却又哭不出来。结尾很短,在我还没来得及接受程霜的离开,就匆匆结束。她留给读者的只有那几行字,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的确,对于刘十三来说,她就是一束光。

  从开篇就可见刘十三的用功刻苦,他渴望考上清华北大并付诸行动。但现实一次次打击着他,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被女朋友欺骗,工作碰壁然而幸运的是,在他想要堕落一蹶不起的时候,总有些人,像初春太阳的光融化严冬的冰雪一般,将他从绝望中拉出来。比如外婆王莺莺,她爱打麻将,人很抠,刘十三没少挨过她的打。可在他工作失败宿醉在出租屋里,是王莺莺,连夜开着一辆拖拉机把他拖回云边镇;是程霜和球球,不遗余力地帮他卖保险以实现他一年卖一千零一份的诺言。

  可他不知道的,是程霜严重的病情。在她短短二十几年的人生里,大部分时间在医院度过,收到的病危通知书不知有多少。但她从未放弃好好活着,积极的心态也感染着刘十三。慢慢的,在她的陪伴下,刘十三忘记了牡丹他以为自己深爱的女孩,放下了被嘲讽被看低的痛苦,和程霜一起每天快乐又努力地活着。

  我想,和刘十三一样,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碰到像程霜那样的人。或许他早已在你生命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你却还未发现。

  小学两年级,我搬来了新家,很快就和小区里的同龄小孩打成一片。暑假时,我们几乎每天一起玩耍,在小区里骑自行车,其中有个大我两岁的姐姐和我更是要好。我经常请她来我家里一起写作业、看电影,她也一样。那时的我玩心大,很难静下心来好好写字,每次我想起身玩闹,就会看到认真的她。微微侧着的头,笔尖轻轻摩擦在纸上发出细碎的沙沙声,偶尔翻书的刷刷声。她就这么静静地坐在那,夏日燥热的微风卷起窗帘一角,午后的夕阳偷溜进来,照在她身上,不小心醉了一室阳光。于是我那躁动的心也宁静下来,不再想着玩耍,有时竟能安然坐一下午。

  那个暑假,我逐渐养成静心的习惯。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会对我以后的人生有多大的益处。然而,暑假过后,我和小伙伴的相聚时间越来越少,直至不再联系。那个姐姐,也终究不再来往,现在想着,却是连面貌都有些模糊了。

  电影《大话西游》里至尊宝说过一段经典台词: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似乎人们总是这样,拥有的时候感觉理所应当,直到失去才懂得珍惜。我没有珍惜和那个姐姐的.友情,刘十三没有珍惜他和程霜在一起的时光。但生命中值得珍惜的永远不只是一个或者两个。我们还有爱我们的父母,刘十三还有尚年幼却懂事的球球。所以,在一切还来得及的时候,学会珍惜,不给人生留遗憾。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1

  云边镇上的故事很简单——云朵来又往,人们聚和离。作者用朴实的语句温柔地书写了爱与成长,一字一句直戳人心中的柔软。

  全文我第一次哭是看到程霜头贴在刘十三背上说:“你不舍得打我,你喜欢我。不过你再喜欢也没有用的,因为我要死了。”,病魔未经人允许便给爱上了死刑,刘十三停车,我和他一起号啕不止。

  没想到在这之后我又不争气地哭了许许多多次:牡丹在车窗上哈气,用手指写下“别哭”;刘十三站在考场中间一边哭号一边大喊:“我很好,我会好得不得了!我会重新做人!绝对不会再失败了!”;毛志杰抽抽搭搭地说:“这样不对,什么都不带,我没有给她准备嫁妆,她这样到了夫家,会被公婆看不起的。”;牛大田对毁了容的秦小贞由衷赞美:“你这样子,真酷。”;山顶上刘十三嘶哑地喊:“王莺莺,你不够意思!王莺莺,你小气鬼!王莺莺,你说走就走,你不够意思!”……

  最后一次是看到程霜的留言:“我爱你,你要记得我。”故事结束了,床头全是纸巾,一塌糊涂。

  故事中一个个个性鲜明饱满的人物轮番上场,又相继退场:坚强却又傻乎乎的刘十三,在死神面前仍乐观笑对生活的程霜,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王莺莺,揣怀梦想的智哥,敢为爱情烧掉毕生心血的牛大田,苦命却心善的毛婷婷……书里的他们,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道路,却走在一起迈向远方。对了,还有那个机灵而又细心的小女孩儿球球,她的出现使王莺莺一家其乐融融。而最后的最后,外婆走了,程霜走了,球球被福利院收养,天大地大,从此只剩刘十三一个人面对这苦涩的世界,只剩下少女的画、老人的录音笔、小女孩的粉红色的书包和他刻在院儿里的木门上的“王莺莺小气鬼”在岁月中静好。

  人们总说“分离是为了更好的相遇”,这只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安慰罢,因为极有可能在分离掷地成定局的那一刻,相遇便破碎了,而大家都心知肚明。我们慢慢长大,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所以每当分离之时,我们总“告诫”对方“要记得我”,那是因为“我爱你”,因为爱,所以不舍,因为知道结局,所以分离时认真告白。

  走出“云边镇”的那一刻,泪眼朦胧,思绪飘回我的那个小镇。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事情已经很多年:

  “明天中饭你自己去外面买点吃吃,妈妈要带你外婆去杭州看一下脚。去街对面那家面馆吃面也好的……”妈妈盛好饭坐下来说道。

  “外婆的脚怎么了?”我一脸疑惑。

  “还不是为了给你弄只野兔。”爸爸抬头瞥了我一眼。

  “野兔?”“之前爷爷给你抓的那只不是送到外婆家去养了么,外婆上次住在你舅舅那没回家去,晚上的雨么又来了个大,那兔子冻死了。外婆怕你难过,又去山上寻了一只。兔子哪那么好抓……”“兔子咬了外婆的脚?”“兔子抓到了,外婆把脚给崴了!”

  我一点都不喜欢吃外卖,但外婆为我抓兔子而崴了脚更让我愧疚,因为之前那只野兔我本就不大欢喜,放到外婆家养也是因为兔子的粑粑臭气熏天。此番更觉得兔子让人反感,哼!而外婆在我心里的形象可更加“伟岸”了,她之前便有“神力”总能轻松赶跑紧追我不舍的大黄狗,能扛起一大袋我甚至连一个都搬得很吃力的西瓜,能做出美味无比的鸡蛋汤粉丝……而现在又有了逮兔子这个“技能BUFF”!

  云边镇上的王莺莺做得一手好饭菜,也打得一手好麻将,她从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的沉默隐忍,反倒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用欢乐取代压力,用这样没心没肺的外表给刘十三一个正常的、轻松的生活环境。大概每个人都有一个这样的长辈吧,不计一切地付出,还付出得悄无声息。我的外婆,桃花岭上的洪元香,不会打麻将,充其量会点斗地主,但她做得一手好菜;她虽然不是没心没肺幽默的人,但她一定是我所拥有的那个不计一切付出的长辈。

  对了,我告诉你,我外婆也有个小卖部,全村只此一家,大概三十平方米。我爸前几天吃冰棍的时候还说起那件事:每到暑假,爸爸带我到外婆家去就会顺带代外婆把小店里卖的棒冰给批去。我那时候小,一直以为那些棒冰是爸爸买给我的,我一天要吃好几根,外婆要阻拦我,我反倒要说:“这是爸爸买的!我想吃就吃!”“吃太多不好。”看我理直气壮的样子外婆也从没有戳穿过,只是劝我少吃。还有昨天楼下有小孩子边哭边喊:“我的手!我的手!”爸爸说我小时候手指擦破了点皮也这样哭天喊地的,一定要叫外婆拿创可贴贴上……还有好多好多事情,有的是长辈对我说的,有的是我自己记得的,我想,这些事我一定可以记一辈子。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红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够听见人们的说笑声……

  “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这是程霜对刘十三最后的告白,也成了我们在内心深处对自己所心爱的人儿的温柔呐喊……

  “我也爱你,且会一直记得你。”——我们都想要这样的回答。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2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述的是刘十三的成长故事。刘十三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王莺莺住在云边镇相依为命。在外出闯荡受挫后,被外婆强行带回云边镇,刘十三开始了一段成长之旅。

  书里的人很简单,一个开着拖拉机的外婆,一个自律却总是不成功的男孩,还有一个萤火虫一样难捕捉的初恋……

  王莺莺平日里大大咧咧,喜欢喝酒抽烟、打麻将,时常开着拖拉机四处忙活。刘十三没少与她产生磕绊和吵闹。他一直都渴望有一天能够逃离王莺莺的魔掌,追求自己的梦想,高考之后便选择去了远方。她是世界上最疼刘十三的人。在刘十三去了大城市之后,陌生的城市似乎并没有眷顾逐梦的少年,女友牡丹弃他而去,职场也备受打击。孤独的人好像已经失去了在这个城市所有的容身之所。于是,王莺莺开了一宿的拖拉机,把喝醉的刘十三从陌生的城市绑回了云边镇。七十多岁的年纪,拖着疲惫的身躯,一路上小心翼翼照料着,刘十三吐几次,王莺莺便停几次。后来,外婆得了癌症,走了。没有人为你点亮家里的灯,没有人开拖拉机去绑你,可千万不要忘记了回家的路。

  刘十三是个超级努力的男孩子啊。他虽然穷,但他不认输,有决心。但是虽然他的人生很不幸,但是他不幸的人生中遇到了那束光,就是程霜,那个曾经答应他长大了要嫁给他的女孩,但诺言还是没有兑现。程霜也离开了云边镇,她要回去治病了。程霜对刘十三说,如果下次再见,他们就结婚。这个约定小时候就说过的。可是最后,他们再也没能相见。她真的很喜欢刘十三,这次要是能够再坚持下来,他就能和刘十三结婚了啊。在刘十三失恋时,陪他去南京找牡丹,搜集资料陪他完成一千份保险单的承诺,在最后病魔缠身的时候还画下那幅画,她为刘十三带去的不只是那一束光,还是整个世界。

  最后的最后,所有人都离开了,只剩刘十三。小人物刘十三,上学不行、恋爱不成、工作也没有进展,但他从未放弃,许诺的保险单不辞辛苦的完成,拿到了巨款后,给每个人都买了礼物,始终朴素善良。在王莺莺死后,独自一人冒着大雪去山上为她挂引路灯,怕外婆的魂找不到回家的路。刘十三的成长轨迹和大多数人都一样,简单清晰到一见便知,这也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人生经历。

  生命中,我们都曾遇见很多人。有些人带给我们温暖,有些人带给我们伤心,有些人在我们的生命里活成一道光。不管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我们都是心存感激。因为如此,我们才能慢慢地成长。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3

  “有些道别,也许是最后一面”出自《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的经典语句,我慢慢地合上这本书,回味着它的各种情节.....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云边镇少年刘十三的成长故事,他从小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王莺莺相依为命,他努力读书,追寻远方梦想。长大后,他在城市里四处求职碰壁,被外婆开着拖拉机运回云边镇,意外遇到少时的玩伴程霜。在这个平凡的小镇,孤儿球球,王莺莺和程霜愿意打破原本平静安详的生活,帮助刘十三完成1001份保单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殊不知,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

  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是我最喜欢的人,她性格泼辣又带点鲁莽,坚强又果断,她还能做得一手好菜,让云边镇的人毫无抵抗力。刘十三小时候母亲失踪,他只能和外婆相依为命长大,为了见外孙一面,她能打破驾驶记录,不顾一切开着颠簸的拖拉机到城里。刘十三是女儿留给自己的纪念,为了他,王莺莺雷厉风行了一生,守护着刘十三,直到生命结束。突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刘十三被欺负时勇敢拿出病危通知书帮助他逃难的程霜。她从小就喜欢刘十三,而在小船上玩真心话大冒险时,刘十三每次都坚定不移地回答自己依然喜欢那个背叛她的牡丹时,星星和月亮似乎都闻声而来,把程霜的眼泪照的亮晶晶的;夜空中,她的眼泪犹如一颗颗晶莹的珍珠,透露着隐隐的悲伤。

  但最终,两个人还是离他而去,一个留下了录音笔,一个留下了一幅画,叫一缕光:生活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把你照亮,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一盏属于自己的光,或许光线微弱,却清楚地照亮自己的人生。刘十三有他的外婆和他的好朋友们,我也有我的父母,老师和同学们,平时生活中,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关心呵护我,让我快乐成长;每次我生病时,妈妈总是整夜都没合眼,一个晚上不停用温水帮我擦拭身体,测量体温,一直待我全愈才能安心。在学校,老师们悉心教导我,让我增长知识,一步步朝着自己梦想的阶梯迈进。而每天和我朝夕相处的同学们,总是在我遇到困难时给我加油打气,每次运动会我跑步气喘吁吁,想要放弃时,是她们的呐喊助威鼓励我,在旁边慢跑着陪伴我一步步奔向终点。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被温柔所待,找到属于自己的那束光,愿那些温柔对待的人,将来化为清晨的一抹朝霞,使一颗颗纯洁的心沐浴阳光。

  也许,我们的青春年华不像程霜一样轰轰烈烈,骨子里流淌着热情奔放的血液,但一定有像刘十三一样,有风吹过,有云飘过......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4

  一直有看小说的习惯,第一次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在高一,眸光一从室友的书架上掠过,我就被这个特别的名字吸引了。起初我只当它跟以前看过小说一样,只不过记叙的是个温情的故事。慢慢翻阅才发现,字里行间,一字一句都有自己的影子,诉说着自己的故事。

  假期有空,又把这本书重温了一遍,我细细品味每个字句,突然觉得窗外飘落的雨点也变得格外温柔。时间好像静止了,似乎又在倒退,周围很安静,我好像又回到了很多年前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跟着刘十三一起回到了那个叫做云边的小镇……

  书写得很好,故事也很温暖,只是总会在某些不经意的瞬间就落了泪,王莺莺得了癌症永远离开了,程霜也没能撑得下去,球球的爸爸进了监狱,而球球被送进了福利院……书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结局,唯独刘十三没有,他最后活成了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

  再看一次,我还是被他写给杜鹃的那篇日记戳中泪点。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5

  本文内容过多,文章过长。还请见谅。前段时间看了一本叫做《云边有个小卖部》的长篇小说,有希望,有悲伤,有欢笑,也有感动。后来了解到张嘉佳已经好久没有出过书了,我们不知道这些年她经历了什么,才能写出一个这样平淡而富有吸引力的故事。程霜,刘十三,王莺莺……

  《云边有个小卖部》不同于之前的作品偏向于城市男女的虐心爱情,这本书的笔触更偏向于乡村与亲情,爱情总是让年轻人遍体鳞伤,而亲情总会一次次地让我们的伤口愈合,可是我们大多数人却固执地认为,爱情更容易离我们而去……直到失去爱情,刘十三也没发现,他一直描绘的未来,其实是过去。我们大多数的年轻人都很普通,也很天真,以为有了爱的种子就可以长成参天大树,以为你幻想的未来就是对方想要的样子,等到失去的时候,你才会发现你所描绘的未来不过是建立在过去的回忆之上,而大多数的女孩子想看到一个摸得到看得清的未来。

  当刘十三与牡丹还在一起的时候,每当吃早餐刘十三都会描绘未来生活的样子:早上下楼,掀起一笼热气腾腾的红糖馒头。如果牡丹不喜欢的话,他可以换成豆浆油条,白粥就着咸鸭蛋。

  你所描绘的美好,对于某些人来说,不过是一个笑话。刘十三根本不知道牡丹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一切都是他的自作多情,而牡丹也早已心猿意马,傍上大款,随时踢开刘十三去过自己看得清摸得到的未来。或许,牡丹也爱着刘十三,但是牡丹更知道小平头虽然并不一定会给自己带来幸福,但是一定可以给自己带来体面的生活,而刘十三除了长得帅一点,没有钱也没有背景,一无所有,有的也就是他时常提起的云边镇小卖部。

  其实,生活中也见到过刘十三与牡丹这样的爱情,可是我觉得我们都没有理由去责怪牡丹,牡丹的选择并没有错,因为这是她自己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

  很多女孩爱一个没房没车的男孩,却不会选择跟他过一辈子,男孩没有错,女孩也没有错,只能说他们彼此没有遇见对的人。

  对于刘十三来说,程霜就是那个对的人,那个不嫌弃他又懒又笨而且一无所有的女孩,在他人生低谷的时候,程霜总会出现给他以慰藉,牡丹抛弃刘十三,她陪着他失恋,外婆王莺莺离开人世,她陪着他伤心。

  程霜说: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再让我们来看看王莺莺与刘十三的亲情如果这样能让王莺莺开心的话,以后每年中秋,他还是回来好了。外婆走了,走在了又一个中秋的晚上,那碗桂花酒还飘着一丝香气。

  在岁月面前,所有的永恒都失去了意义。最开始,我对王莺莺从小镇开着拖拉机,突然大老远地跑到刘十三住在城里的公寓觉得很奇怪,从来没有去城里找过外孙的刘十三为何突然来访(外婆深夜开着拖拉机问了很多人才找到了十三)

  在外面求职的刘十三向来报喜不报忧,王莺莺肯定不知道他深陷失恋加失业的绝望之中,而特意来解救他,给他亲人的关怀,那么外婆究竟为何而来?

  一直追寻梦想的刘十三,常常忽略家乡等待他回家过节的外婆王莺莺,高考后回家过得第一个中秋节,外婆几乎拿出了全部家当,火腿,腊肉,羊腿……他看到了王莺莺脸上幸福的笑容,就知道他中秋不在的这些年,外婆有多孤单,他决定以后每一个中秋都回来和外婆一起。熟不知这已经是最后一个中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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