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工作计划

时间:2022-03-29 13:21:13 工作计划

有关住房工作计划4篇

  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它在不经意间流逝,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让我们对今后的工作做个计划吧。计划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住房工作计划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住房工作计划4篇

住房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标准谋划,高效率推进,以良好的工作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改革创新的精神面貌,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认真抓好民生工作,加强房管服务职能。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加强住房保障、公房管理和维修、房产交易、物业管理以及房改售房等业务职能,实现由“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的有效转变。特别是以住房保障等民生重点工作为重点,加大人员、资金投入,扎实开展好“百姓安居工程”,认真受理辖区“双困”家庭廉租实物配租申请,做好租金核减、租金补贴等工作,计划20xx年受理廉租房租金补贴600户,发放租金补贴金额约300万元;突出做好直管公房维修工作,坚决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加大危旧房屋排查和维修力度,预计投入资金310万元,维修直管公房4万平方米,全力确保辖区直管公房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创新物业管理模式,规范物业行业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物业管理体制,树立良好的市中物业形象,我局将根据工作职责,做好行业指导工作,发挥行业主导作用,积极策划推进区属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物业管理综合办公室事宜,并协助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完成《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严格落实物业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办事处在物业工作中的工作职责,针对矛盾纠纷,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办事处的主导作用,细化责任归属,建立运转有效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同时,继续对辖区物业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规范辖区内物业企业的信息统计与管理、物业合同备案、区域划分、业委会备案等工作。

  (三)完善便民服务网络,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便民服务站”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我局房管服务职能和便民服务体系,抓紧抓好“便民服务站”相关工作的落实,继续加大对便民服务站的建设力度,深入研究进一步将房管业务延伸到便民服务站的具体措施,加大对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服务保障措施建设和宣传力度,提升便民服务站的质量,切实提高便民服务站便民、为民、利民的服务水平,把我局便民服务打造成市内一流、全省领先的民生品牌。

住房工作计划 篇2

  一、审核细致,宣传到位

  组织社区干部认真学习廉租住房审批流程和相关政策,使社区干 部充分认识到廉租住房摸底调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做好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针对特殊群体进行走访入户等形式,大力宣传市政府关于廉租住房保障有关政策,使廉租住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对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仔细认真的做好政策讲解工作,对不符合政策的,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说明工作,不断提高市民的政策知晓率。

  二、扎实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1、结合网格化管理,严把准入关。在网格化管理中,根据群众服务需求,及时调整思路,按照“责任网格化,服务网络化,管理一体化,信息现代化”的工作要求,在受理廉租房申请,审核过程中可以通过了解申请人家庭情况,入户摸底调查等形式,将申请人家庭的住房情况、就业情况、收入情况、婚育情况等基本信息反馈给社区负责人。这样就能做到“弄清一户,审核一户”,避免将一些不符合条 件的居民纳入到保障范围。

  2、规范审程序,严把审核关。每季度对社区初审上报的廉租住房申请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听取每一户申报家庭成员组成、住房情况、家庭经济收入等基本情况的汇报,对吃不透,拿不准的问题,重新入户核查,再进行研究商定,集体把关审定,确保集体研究,集体决定。杜绝人情关、面子关、蒙混过关,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3、严格公示程序。为了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使困难群体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社区公示公告栏,对通过审核的廉租住房保障户进行公示。

  4、建档立册,规范管理。结合各社区的实际情况,加强档案的建立、完善和指导。对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报人员建立电子表册,实行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查阅任何一个申请人档案,并根据电子表册将享受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廉租住房保障户的档案区分开来,实行廉租住房档案专柜专人管理,确保档案材料规范有序。

住房工作计划 篇3

  一、调查目的

  查清城市居民住房现状,为建立社会住房市场规模,切实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挖掘住房市场潜力,控制商品房空置量;建立城市居民住房数据库,为科学制定我市市区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较为翔实、可靠的依据,为实施 市房地产市场的数字化建设奠定基础。通过住房状况调查,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建住房[ ]189号)规定需要。

  二、调查范围和内容

  (一)调查范围

  本市市区居住、具有本市市内常住户籍及非常住户籍的居民家庭或人员(以下统称居民家庭)

  (二)调查内容

  1.住房状况(含建筑面积、建成年代、占用套数、用途、房屋座落、完好水平、住用状态、产权状况)

  2.家庭人口、家庭收入状况;

  3.住房需求(住房需求意向、住房需求原因、购(租)房区域意向、购(租)房面积意向、购房价格意向、购房时间意向、购房套数意向、购房付款方式意向、租赁房屋租金意向)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要事项的协调。市政府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住房状况调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市长;副组长: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成员:略;

  (一)市建设局

  具体承担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住房状况调查办公室)职责。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做好以下工作:负责做好全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计划准备、宣传、后勤保证工作;负责做好与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做好住房状况调查员培训工作(包括培训教材的编写及有关调查说明资料)负责做好调查表格的设计;负责提出住房状况调查表格录入系统和数据分析系统开发设计要求;负责全市住房状况调查数据汇总分析工作;负责住房状况调查经费的预算和使用;负责向市住房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

  (二)市统计局

  负责提供与调查相关的统计信息;负责住房状况调查统计汇总的技术指导;配合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三)市财政局

  负责调查经费的落实和保障。

  (四)市公安局

  负责居民家庭、户籍资料的提供;负责全市出租的住宅房屋有关资料的提供;负责调查的治安保证工作。

  (五)市民政局

  负责提供区、街道、社区相关信息和最低收入居民家庭户数、人口等相关数据。

  (六)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提供住宅用地土地供应情况及用地规划相关资料。

  (七)市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提供全市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

  (八)四个街道办事处

  负责辖区住户的入户调查协调配合工作。

  四、工作方式和步骤

  工作方式:采取入户抽样调查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入户抽样调查样本量确定为全市居民户数的10%具体工作委托 市房产处完成。

  工作方法:

  (一)组建机构

  组建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

  (二)选调查员

  完成调查员选调配备工作。调查员要具有较好文化基础知识和个人素质;熟悉所负责调查区域内的居民家庭分布情况;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房产处在 年 月 日之前依据行政区居民家庭和人口情况。计划组织40人进行调查。

  (三)组织培训

  讲解调查的要求、方法、内容和《 市住房状况调查表》填报要领,市住房状况调查办公室于 年 月 日对调查员进行培训。解入户调查的基本知识。

  (四)入户调查

  市房产处组织调查员进行入户调查, 年 月 日至 月 日。依照要求完成调查表的填写、收集和汇总。

  (五)媒体调查

  各街道负责发问卷24000张。 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平面媒体和网络上同时开展有奖问卷调查。

  (六)装置统计软件顺序

  应完成住房状况调查表格录入系统和数据分析系统的装置工作。

  (七)数据初审及录入

  市住房调查办公室组织人员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对入户抽样调查及问卷调查数据进行审查录入。

  (八)数据汇总及分析

  于 月 日之前形成《 市住房状况调查分析演讲》和住房状况调查统计资料数据、汇编初稿,市住房状况调查办公室利用数据管理系统汇总入户抽样调查和问卷调查的数据资料并进行全面分析。按要求上报市住房状况调查领导小组进行评估确认。

  (九)全市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

  由市建设局负责完成全市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

  五、工作经费

  包括:入户调查费用4700元,市住房状况调查的工作经费预算总费用2万元。培训费2300元,问卷调查费用6500元,数据审查、录入费用5000元,购买统计、分析软件费用1500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要圆满完成任务。明确落实调查工作责任。各级各单位领导要克服房屋调查与己无关、工作忙顾不上等错误思想,把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人力,保证时间,统筹布置,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动员。情况复杂,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是调查顺利进行的保证。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房屋调查的目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积极配合住房调查工作。

  (三)严把住房状况调查质量关。真实准确是住房状况调查的关键。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意义重大。住房调查必需建立质量责任制,级级负责,层层把关,发现过失,立即返工重新调查。坚决杜绝瞒报、重报、漏报、谎报等现象。

  (四)严肃住房状况调查纪律。住房状况调查员必需经培训。严禁工作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和泄露被调查人秘密。要设立、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相关部门要认真查处群众举报的违规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经查实的从严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住房工作计划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构建和谐的目标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解决我区公办学校教师和干部职工住房困难,不断提高和改善我区公办学校教职工居住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这项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我局成立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

  三、申购余房对象及条件

  申购余房对象:本次余房申购对象为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含区教育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20xx年12月31日前在编在岗未享受房改或参加集资建房的教师和干部职工。申购人员须填写《市区教育局教职工申购住房调查表》,经学校(单位)初审并公示后,报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四、申购原则

  余房申购的原则为公开、公正、公平。

  五、申购标准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城镇职工住宅建筑面积标准和装修标准的规定》(琼办发〔1994〕27号)的有关规定,被评为高级、特级教师,可申购100㎡或85㎡住房;被评为(任命)一级教师、科级干部,可申购85㎡住房。其他干部职工可申购85㎡住房.

  六、预售价格

  暂按《市物价局关于市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2号)、《市物价局关于市侨中里教师公寓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3号)、《市物价局关于市白沙门园丁大厦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4号)文件暂定预售价格为:侨中里教师公寓3900元/㎡,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3950元/㎡(以上三个项目的价格均不含车位)。楼层价差为:一至七层和顶层按基准价计,从八层起(含第八层)每增加一层每平方米加10元。住房最终价格以工程竣工后审计决算结果为准,多还少补。

  七、申购、换购报名截止日期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市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方案》下发,各学校(单位)务必在显目位置张贴此方案,做好宣传及部署工作。直属公办中小学校申购人员须填写《市区教育局教职工申购住房调查表》,经学校(单位)初审并公示后,截止20xx年2月2日前报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八、房源分布

  侨中里教师公寓15套100㎡余房,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200套85㎡余房。

  九、计分方法

  各学校单位负责对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人的职务(职称)、学历、工龄、双职工、申领独生子女证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按申请人的工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独生子女、军属等情况进行记分,计分时限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具体计分办法如下:1.在职职工工龄分:一年记1分,不足一年者,按一年记。2.在职教师和局工作人员教(局)龄分:一年教(局)龄记1分,不足一年者按一年记。3.学历分:博士研究生13分,硕士研究生11分,本科9分,大专7分,中专5分,中专以下3分。多个学历的以最高一个学历进行记分。4.职务(职称)分:(1)教师:高级45分、一级40分、二级及以下35分。(2)行政:正处50分、副处45分、科级40分、科员及以下35分。(3)工勤人员:高级技师40分、技师35分、高级工30分、中级工28分、初级工26分、普通工人24分。以现聘最高一个职务进行记分。5.配偶为区属学校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计15分。6.已申领独生子女证的计3分。7.配偶是现役军人的计3分。

  十、总房款付款方式

  (一)首期购房款缴交的标准及时间

  首期购房款缴交标准:100㎡缴交12万。85㎡缴交10万。首期购房款缴交时间:申购人选房后,应在选房次日起10天内,到指定银行缴交首期购房款,并将缴款回执单及时送海甸岛沿江三西路15号601室申购经办人确认,并领取缴款收据。

  (二)贷款方式付款

  申购缴交首期购房款后,其余房款可以向银行贷款支付(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具体按银行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如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足所应缴的其余房款的,购房者应在三日内补足。

  (三)分期付款方式付款

  1.“侨中教师公寓”购房者其余房款按以下工程进度支付:第二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二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70%。第三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六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90%。第四次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10%的购房余款。

  2.“新大洲教师小区”购房者其余房款按以下工程进度支付:第二次付款:工程建至第七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80%。第三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二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90%。第四次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10%的购房余款。申购人交付首期购房款后,由于其他原因需办理退房、退款者,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局审查小组审核、市局领导批准后办理退房、退款手续。房款结算:房屋面积以市房产部门测绘(含公摊)为准,最终价格以工程竣工后审计部门的审计决算结果为准,缴交房款多还少补。申购人如未按规定时序付款,按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处理,经市局领导小组审核后,退回已预付的购房款,退还活期利息。

  十一、选房办法

  余房分配由区教育局派人,按分配给本区余房的套数抽签选定房号,再按计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为第一号、第二号…..依次类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抽签确定排名顺序,最终确定选择房号的顺序号。如果申请人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排名抽签的,在同分的范围内排名自动延后。第一顺序号为第1个开始选择房号,依次在标准房号当中任意选择一个房号,房号选择好后,工作人员将已被选择的房号及时公布,选定好房号后不能变更。在第一顺序号选择房号时,第二顺序号申请人由工作人员带领下候场。第一顺序号选择好房后到现场登记处登记,余下依次类推。所有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选房现场,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进入选房现场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十二、现场监督

  为了确保本次保障性住房余房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顺利完成分房任务,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对分房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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