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做主簿、签判一类地方官的时候,王安石任参知政事,推行新法。苏轼反对“新法”。他写了几篇文章如《商鞅论》、《拟进士廷试策》,或是借古喻今,含沙射影,或是借题发挥,旁敲侧击,而在《上神宗皇帝》万言书中则是公开的全面攻击了。
王安石是敬重苏轼的,认为苏轼“乃当今奇才”。虽然,苏轼和他政见不同,但王安石毕竟是王安石,他和苏轼的交情依旧。可是,树欲静而风不止,一些新王安石的人不停地在打苏轼的小报告,在王安石的耳边添油加醋地“如此这般”、“这般如此”。“三人成虎”,王安石便也有些相信了。待皇上问“可用苏轼时”,王安石说:“如果要推行新法,就不能重用苏轼”。苏轼呢,也感到京城难呆,便再三请求外调。之后几年,他做过通判杭州、密州、湖州等地的知州。待王安石罢相,追求高官厚禄的投机者越来越多地混入变法派。严肃的政治斗争部分地变成了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的倾扎和报复。苏轼成了其中的不幸者。谏官李定等人摘出他一些讽刺新法的诗句,加以弹劾,他被捕入狱,这就是有名的“乌台诗案”,过了七年,司马光等旧党上台,苏轼虽未能完全消除对王安石变法运动的敌意,但又不满于司马光旧党集团的倒行逆施、旧党中的一些人便把他看作第二个王安石,他在旧党中也无法容身,于是又请外调。到宋哲宗执政、新党再度上台,苏轼的日子一天比一到难过,一贬再贬,从惠州直到遥远偏僻的海南岛,后死在遇赦北归的途中。
苏轼的过错:一是在于他敢讲真话,他自称“言必中当世之过”,说自己作文“皆欲酌古以御今,有意乎济世之实用”。他钦慕屈原、诸葛亮那样经世济时的人物,想做一个风节凛然、敢作敢为的儒者;二是小人作怪。苏轼才华过人,正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众,众必非之”。他对王安石有意见,对司马光有看法,那些伺空献媚取悦,以谋荣升的小人们看得清清楚楚。等到时机已到,或说苏轼非议新法、讥蔑王安石,或说苏轼不满旧党,痛骂司马光等等。最典型的事例是有人向皇上反映道:“苏轼四年前护送父亲灵柩回川妄冒公差,往还以舟载物,贩卖私盐”,皇上将信将疑,命人查办,均无所得时,轰动一时的“苏案”才算了结。可惜,苏轼无辜蒙冤,闭门待罪,心有怨气而无可奈何。
苏轼才高德重,却不善走“钢丝”,那样为求活而求活,对他来说很难活着,就算勉强活着,也会活得很苦、很累、很不值得。
生命,有相同的开端和相同的归宿,不尽相同的是生命的过程。这其中,有崇高、有伟大、有卑劣、有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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