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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大学生专业实习报告模板集锦6篇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大学生专业实习报告6篇,欢迎大家分享。
大学生专业实习报告 篇1
一、实习单位简介
xx物流位于湖北省松滋市新江口镇,这家公司位于环城路,交通方便,是个天时地利人和的地方,虽是个小型的物流公司,人员不多,但服务周到细致。各部门相互配合得很好,密不可分。
二、实习岗位及过程
1·实习岗位:货物看管员
2·实现过程:
(1)通过资料查询和实地观察了解货运问题
仓储系统服务
市内、国内配送,单品、综合配送,各有各式的车型,承运商品包括:百货商品、冷藏保温、特殊商品。
贵重物品配送,提供到门服务,确保商品安全抵达用户手中。
隔日零担物流,对于零担配送,公司承诺,货物隔日上车发货。
上架陈列,对于市内各商场、各类超市、连锁网点的配送服务,公司还提供协助客户商品上架陈列的服务。
常温、恒温仓库存储,高层、堆垛货架存储存货及时控制,有效地货卡登记制度,可随时了解库存商品的数量,确保商品质量,随时检查,出现问题及时上报调整。
定时观察库房条件,确保库房内温,温度不超标。
加工调整,提供完善的分炼、换包装等加工服务。
订单处理,对订单处理要求做到及时准确、高效。
退货处理,全力协助货主公司通行退货收获作业,并填写好单据,及时反馈货主公司,一边货主公司尽快对退货做出处理。
大学生专业实习报告 篇2
在学习了一年的工程管理课程后,我深刻地认识到,没有实践,我就根本无法体会到所学知识的精髓。因此,我十分感谢学院提供给我的这个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机会。实习过程,加深了我对社会的认识,锻炼了自身的各方面能力,也使我清楚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种种不足,更激发了我在将来学习的热情。XX年7月30 日我来到贵阳新的行政中心——**行政中心,开始了我的认识实习。在学校的理论学习中,我们已经知道工程质量是根本,低质量的工程根本就是半成品工程,綦江虹桥,98年由劣质水泥构筑的长江大堤等,给了我们太多的血的教训。
**新区位于贵阳市域地理中心,地处百花山脉与黔灵山脉之间,环绕关山水库,拥有山环水抱,藏风聚气的优越自然环境;距市中心区12km,与贵黄、贵遵高等级公路相连接,交通便利,地势平坦,土地面积102平方公里。市级行政中心位于新区南部,占地73公顷。行政中心的规划原则为,充分利用**新区自然环境,结合地形、地貌,使时代精神与地方特色相结合,总体规划体现“天人合一”、自然有机的东方美学观念,建筑布局、建筑风格、环境建设和道路设施则充分体现西方建筑思想,使建筑空间张驰有度,严谨中富于变化,具有强烈的空间节奏感和韵律感。
**行政中心一期工程预计在XX年完工,这样一个浩大的工程设计者们居然只计划用XX年就可完工,真是太让人惊叹了,可是工程的工期却缩短了一半,这无不让我们每个在场的学生都为之折服。 现在二期工程已经启动了,预计在30年内完工,这次不知道这些辛苦付出的设计者们能否再给我们带来一次巨大的惊喜? 在**一位设计者的带领与解说下,我们首先进入了会议中心,内饰让每位同学都看的目瞪口呆,不住的叫漂亮,前卫,外观上已经让我们惊讶的建筑,想不带在内饰上更让我们惊叹,没有一个不为之叫好的,多么先进的设备,多么人性化的设计啊,让我们对我们将来毕业后的工作产生了无限的遐想。
接着是自由参观的时间,虽然天上下着雨,但同学们早已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了,想一睹这浩大工程的每一个角落,每一根枝条!听到自由参观之后,所有同学都三五成群的向各处走去,我们顺着花坛边走,看着繁茂的花草,整齐的花坛,四周的建筑,便有了一种想用已有的知识来讨论这群建筑的冲动了,可是我们的知识毕竟很有限,所以只有惊叹的多,惊叹工程的浩大,惊叹工期的短暂,惊叹设计者的想象力,惊叹···惊叹的有太多太多!! **行政中心的建筑风格总体原则是简洁、明快、庄重、体现时代精神和现代化的设计风格,在建筑设计和结构上侧重于反映现代感和节奏感。充分体现了行政中心的高效率、快节奏。行政中心整体建筑体现了办公建筑严肃端庄和花园式的办公环境,并强调其通透开敞,亲近市民的特点。
**新区市级行政中心智能化建设一期工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结合国家建设部、信息产业部对楼宇智能化的有关定位和要求,遵循网络设施宽带化、行政办公自动化、信息通讯方便快捷、工作环境安全舒适、物业管理高效科学的建设原则进行设计和施工建设,工程在实施中引入了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保证了整个工程的建筑质量,工程所包括的楼宇自控及集成系统、安全防范与无线对讲系统、多媒体数字会议系统、机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综合布线工程等,基本满足国家建设部、信息产业部公共建筑智能化要求,所使用的技术先进,系统功能和性能均达到设计要求。 **行政中心总面积1.76万平方米。是一个以先进的现代化设施为基础,方便快捷的信息网络技术为平台,专业科学的管理为理念的集会议,展览,休闲娱乐与一体的大型多功能会议展览中心,同时也是省内规模最大,设备设施最齐全,功能最完善,接待能力最强的会务会展中心。
**行政中心设展厅1个,主会场1个,大型会议室一间,中型会议室3间,小型会议室15间,贵宾休息室5间,多功能室1间。除此之外还设有咖啡休闲厅,茶点休闲厅以及提供给新闻机构进行会务活动报道的新闻中心。各厅,室内各种设备设施一应俱全,服务优质。除可承接各类大,中,小型会议,展览,文艺演出外,同时可以提供电影放映,娱乐,休闲饮品等配套服务。让每一位会议参与者都能感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全新会务管理模式和享受到专业化,高品质的会务服务。 中心的主要建筑有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四大领导班子办公大楼,以及会议中心和接待中心等六栋大楼,此外还包括停车场、运动场、广场等。整个建筑群设备众多,功能分区复杂,分为办公、会议、商务等多种功能区域,不同的区域因使用不同,使用的要求也不同,由于采用了全新的智能管理模式,进行高效的管理和监控,既能满足了不同使用者的要求,又合理分配,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降低成本。其先进性、智能化程度在当前及未来若干年内,都将保持先进性。 行政中心一期入住单位为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办公厅和37家市直单位,工作人员1700余人。
**主会场位于行政中心a区2—4楼,总面积1600平方米,主会场分为楼座和池座两层,共可容纳1000余人。主要用于各类大型会议,文艺演出等各类大型会务活动,并带有电影放映功能。该会场设保密系统等各种会议设备,同时拥有最先进的舞台灯光系统,数码立体声音响系统并有贵宾休息室2间,演员休息室,男女化装间,电影放映房等配套设施。实际功能最齐全,设备最完善,技术含量最高的大型会场。
**大酒店位于行政区域,宽敞明亮的大厅,风格高雅的行政套房,标准房,粤,川,黔美味佳肴,个性化的服务,将满足您不同的个性化的需求。会展中心,酒店,与建设中的体育中心三位一体,发挥着会议,餐饮,住宿,娱乐,商展,电子信息等一体化功能。是贵阳市市级机关接待的重要基地,是**行政中心的窗口。为了满足政治会议,学习会议,培训会议,展销会议,度假会议,文化交流会议,单位例会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会务活动,各类政治,文化,经济展览,展示活动及多种形式的文艺表演活动的需求,行政中心将为你提供led彩色显示屏,大屏幕等离子电视,高清晰背投显示,同声传译系统,宽带接口,电视会议等各种会议设备和各类活动策划;会标,海报,豪华指示牌,代表证,座位牌,邀请卡等设计制作;活动的全程录音,录象,摄影等个项个性化服务。
**行政中心不仅气派,技术含量高,工程浩大,工期短暂,更以优质的品质,智能化的设施吸引着每位来贵阳观光旅游的游客!!
这样的优质工程让我们认识到我们要以高度的热情来投入学习,并且要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多读些书,让我们在未来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更好,要像设计**行政中心的设计者们一样做出好的东西,甚至要在自己的岗位上比他们做得更好,想得更多!!
这是一次美妙的体验,同时也教会了我们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大学生专业实习报告 篇3
一、专业实习时间:
二、实习目的:
在大一一学年即将结束之际,通过学习《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使我对会计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我希望在专业知识方面可以不断的提高,所以,我想通过实习,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吸收更多的知识来弥补更多的不足,充分了解什么是现型社会所需要的财会人员。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三、实习地点:
1、思茅农场(6月1日):该农场是一个拥有在职人员20xx人,职工54人,土地20xx亩,一第三产业为住(农贸市场。职工医院。房地产开发)的国营企业。该企业是因社会经济的发展适应不了产生亏损,所以由“一产转为三产”。现在筹备的工程有“农垦花园”。驾驶园城。物流小区。物流公司。
2、啤酒厂(6月2日):澜沧江啤酒厂建立于1985年。设我保山。曲靖。思茅。楚雄。四条生产线。啤酒年产量为45万吨,白酒为10万吨,是云南最大的啤酒厂,其酒有“绿水青山藏佳酿,千年一窖彩云南”之称。
3、云南热带作物职业学院(6月3日上午):该学院是一所拥有四个系部的高校,属于事业单位,吸纳了本省和外省的很多学生,是一所为国家培养人才的大专院校。
4、兴盛房地产开发公司(6月3日下午):该公司是在农场改制的情况下成立的。拥有20多个管理人员,也开发土地达1080亩,开发的项目有:体育馆对门。国土小区。水映源林。农垦花园。
5、龙生集团(6月5日):该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6年。XX年改为有限公司,现有职工180人,茶农XX0多人的公司。
四、实习内容:
专业知识方面:通过5天的实习,我们去了国营的企业,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看了各类公司的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总帐。现金日记帐。财务报表等,了解了更多在会计方面的知识,也发展了很多新特点。如:
在事业单位的收入,指出在记账中称为“事业收入”。“事业之出”,这相当于工业企业的管理费用。
2、在记账凭证上,要写清所附的单据数,以防其中一张或更多张的缺失而造成帐目错误。
3、如果企业发生金额多的经济业务(例,购入几辆货车时要分开来记账,每项业务记一笔帐,这样更为清晰,准确。但是对于金额小的同性质的几笔业务可以记在听一张记账凭证上。
4、在总公司给子公司的员工发工资的过程中,可以单独装订。因为明细账多,原始凭证多。
5、对于不同部门的通讯费,要记在所属部门的科目下。(如:管理部门的通讯费要记在“管理部门”的科目下,生产部门的通讯费要记在制造费用的科目下。
做人思想道德方面:思茅农场的李科长说:“要想贪污的人不要来当会计!”。做了会计就要为老板理好财,要“敢说"。“敢为"。“敢管”!减少投资,增加收益。走进澜沧江啤酒厂的会议室,我首先记下的是墙上醒目的十三个字“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除了这些老会计对我们的教导外,我们的老师们也在教导。
大学生专业实习报告 篇4
基本情况:生产实习
实习目的:通过生产实习了解设计管理和企业生产营销情况,在这个基础上把所学的商务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实际工作能力与分析能力,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实习时间:20xx.4.23-20xx.6.1
实习地点:武汉 泛美广告公司
总结报告:
积极的售中过程及我们精干业务、技术支持;走特色营销之路,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让客户充分感受我们公司不断追求完善的服务宗旨。公司致力于强化内部质量管理,倡导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酒香不怕巷子深” 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即使是好的产品也需要好的方法和思路去完成销售,如今的消费者是不会自己找上门来买你产品的,这一点早已被不断变化的市场所证明;包装的概念也不再是用传统的印刷工艺、材质加工、版面设计等等所能概括;厂商有好的产品要销售,那么如何有效的将产品核心价值和概念准确传达给消费者呢?我们提倡的是策略性的包装概念,是以消费者为导向,市场为依据,调研为支持的高端策略包装之道,我们觉得包装的'基本功能除了能够包裹物品和运输之外还应加上能够为厂商带来市场价值,这是符合整体营销战略方向,能够为企业带来销售业绩的销售利器。而这一切都需要充分的沟通和缜密的思考。这使我深刻体会到在学校学好专业知识固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把学到的知识灵活运用到实践中去。在为期1个月的实习里,我象一个真正的员工一样拥有自己的工作卡,感觉自己已经不是一个学生了,每天7点起床,然后象个真正的上班族一样上班。实习过程中遵守该厂的各项制度,虚心向有经验的同事学习,一个月的实习使我懂得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对武汉泛美广告公司也有了更深的了解,通过了解也发现了该公司存在一些问题:
(1)由于受市场竞争的客观因素和主观努力不够,业务成功率不够稳定,(2)销售业务工作管理还不够完善,资金回笼有时不够及时,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
大学生专业实习报告 篇5
暑假开始不久,我便来到**日报—**周末新闻采编中心实习,实习了半个多月,了解到一份报纸要制作出来所需的采编制作等一系列的程序,并切身实践了新闻的采访与写作,新闻专业大学生暑期实习报告。在这期间学到了不少知识,也发现了不少问题,相信这些收获能为以后的学习带来好处。
7月14日,我独自来到**日报,这个我从未到过的地方,看到办公大楼的那一刹那,我惊呆了,原以为只是有几间小小的办公室,原本有的自信一下子没了,却多了几分紧张。门口保卫处的叔叔不让我进去,听到我说是来应聘实习生,直接说了一句“回去吧!已经招满了。”我手足无措,没有里面任何人的联系方式,我怎么进去?迟疑了几分钟,我又鼓起勇气,问到了办公室的号码,几经周折最后见到了董主任,起初听到我是大一的,立刻叫我回去明年再来,可能是我真诚的样子感动了他,最后他答应了,把我介绍给一位记者姐姐,要她以后出去采访都带着我。原本沉重忧虑的心情一下子豁然开朗了,是的,我找到了实习单位。我不用再为这次暑期实习焦虑,之后的学习中,我很认真、也积极主动的请教,我的表现让老师们比较满意,更可喜的是我还结实了几个实习朋友。
现在想想,我从第一天进入报社的茫然不知所措到熟练的完成老师布置的实习任务,整个过程,我学到了很多,做事的,为人的。真的很感谢这次实习,虽然有苦,却也乐在其中,实习报告《新闻专业大学生暑期实习报告》。
实习了16天,除了周末几乎每天都有采访,这让我感到很充实和兴奋,看到自己写的稿子发到报纸上,偶尔也会有小小的满足和得意。第一天,刚到就跟着朱丽老师出去采访,或许是因为**是个小城市的缘故,报社的,电视台的,电台的,新闻网的记者竟然一块儿出发。这次是调查采访小学生们的暑期生活,先后去了4所培训类的艺术院校,校长、老师都很热情的招呼我们,孩子们则露出惊奇的目光。我学到一些采访中提问的技巧,和与人沟通的方式,还知道了电视台的拍摄与录制。第一次写稿子出现了很多问题,而通过对修改前后的稿子进行比较后也发现了一些自己的不足:1.我写的太细了,我把被采访者的话,都一一陈述出来,而记者的则是总结他们的语言,从而得出结论。2.我把采访过的学校名字都一一写上,后来才知道其实不用那样,只需要说明是什么类学校就好。3.我还有很多知识不懂a如新闻标题的拟定,我的显得太平凡,且不能概括其大意,显得太幼稚。b不知道什么专业术语,更别说运用。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除了不断看报学习来提高新闻写作水平,还分别采访了在小平故居开展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日全食、三星级公厕的开放、**赛区的篮球联赛(为期九天,每天都得跟踪报道)每次采访后我都立即写稿,然后叫指导老师帮我修改,总共发了8篇,对这个结果不是很满意,因为我错过了一些好的新闻,比如晚上逛超市见到在附近居住的市民都坐在休息区吹空调,本来很好奇,很想知道营业员对此的看法和态度,却没有去采访,一天后这个新闻就出来了。对于这样的,总会觉得很遗憾,也说明了一个问题,对新闻的敏感性我还很缺乏,也或许我还缺少去采访的勇气。这些毛病都需要克服,不然怎么能当好记者呢?我认为当一名好记者要做到以下几点:
大学生专业实习报告 篇6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
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X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X3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孝贵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原告郭继魁诉称:XXXX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XXX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X0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
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XXX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X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XX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XX年6月开工。XX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X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
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具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
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
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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