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 投资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 租房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 租房协议书合同 推荐度:
- 合同解除协议书 推荐度:
- 相关推荐
有关合同协议书范文汇编8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合同协议书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同协议书 篇1
移动网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及执行
管理办法
前言:
随着集团公司对移动网络建设工程管理的加强,对移动网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工期、质量、工程验收、入账、资产转固等工作内容的要求更加明确也更加严格,已经细化到对各省移动网络建设管理的考核指标中。
为了适应集团公司管理要求,也为了更加有效地实现对全省移动网络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同时,为规范工程建设各环节人员的行为准则,也为实现工程建设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20xx年已发布的各项工程管理相关各项管理制度,公司制订并发布本管理办法,要求全省各州市分公司及省公司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
一、关于合同签订。
1、合同的种类及签署流程。
合同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土建施工合同,第二类是电力施工合同,该两类合同由地市分公司自行招标并选择施工单位,向省公司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报备即可,施工合同的金额在100万以内的由分公司自行审批及签署,金额超过100万的需要经过省公司审批核准后再由分公司签署。第三类是设备安装合同,该类合同由省公司统一招标,由省公司选定中标施工单位并制定工程份
额,施工合同由各州市分公司与具体分配的中标施工单位签署,合同审批的原则与第一及第二类相同,受100万金额的审批权限制。第四类是室内覆盖安装合同,该类合同由省公司统一招标,由省公司选定中标施工单位并制定工程份额,施工合同由各州市分公司与具体分配的中标施工单位签署,签署室内覆盖安装合同必须具备2点:1、完成物业协议的签署;2、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室内覆盖安装合同受100万金额的审批权限制。
2、合同签署的时点。
合同签署由于受到不同的启动条件限制,可以按照:工程启动会后、工程开工通知发布后、或项目初设批复后,以先到来的时点为准,该时点之后就可开始施工合同的签署。
3、合同签署的时限要求。
开始启动合同签署之后,签署的合同涉及到与项目总体工程量之间的匹配关系及相关要求如下:
开始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签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30%;
开始签署合同后2个月内,签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70%;
开始签署合同后3个月内,签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90%。
4、尚不具备签署条件的合同,可暂不签署,但应向省分移动网络公司网建部报备。
5、省分移动网建部及各州市分公司都要按照招投标的结果对各施工方进行工程份额、工程量进行分配及安排。
6、如果施工方在超出合同签署的时限要求时,并且应该已经具备签署条件的情况下不签署施工合同,则州市分公司需要向施工方发出“合同签署催办函”,要求施工方及时按招投标结果签署施工合同,如果超出“合同签署催办函”要求时限时,可以由各州市分公司发起书面申请,报请省分移动网建部、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才可更换。
7、当发生因施工方对招投标的结果不满意而不愿意签署施工合同的情况时,施工方要向分公司提交书面说明;分公司针对此情况需要更换新的施工方,由各州市分公司发起书面申请,报请省分移动网建部、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审批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更换。
二、关于合同执行的工程实施。
1、合同签署之后,合同各方因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
2、对于分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因为施工方的原因导致的工程开工时间、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质量、存在转包情况等等因素而影响合同执行的,需要变更合同或终止合同,分公司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给省分移动网建部及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获得批准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实施。
3、对于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牵头签署的施工及供货合同,因为施工方或供货方的原因导致的供货时间、供货量、工程开工时间、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质量、存在转包情况等等因素而影响合同执行的,需要变更供货比例、改变供货商或变更合同及终止合同,省分移动网建部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给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获得批准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实施。
三、关于合同执行的款项支付。
1、正常付款流程:州市分公司工程实施部门发出付款申请----报省分移动网建部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同意之后将相应金额放到下月拨款计划中----下一个月内款项支付到施工方。
2、州市分公司的施工合同签署后,第一笔款项的支付与工程实施情况关系不大,省分移动网建部督促各州市分公司按合同约定请款并拨付相关款项给各州市分公司。
3、各州市分公司要加强工程进度的管理,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进度款项。
附件1:
州市分公司向省公司移动网建部及物资管理部上报的申请 附件2:
州市分公司向施工单位发出的合同签署催办函
工程施工合同( )/供货合同( )变更申请表
申请单位:申请时间:
合同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原则,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生产、安装调试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4、工程量及预算价款:一次包死算,共计隐形纱窗约 个,合同预算价为施工完毕最终数量金额若有误差,据实结算。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
1、款式要求采用型材 、颜色与甲方门窗颜色保持基本一致。
2、验收标准:国标规定的样品指标。
3、验收方式:按隐形纱窗施工技术标准及《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
4、提样品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开始生产安装。
三、付款方式:乙方安装完工程之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项,不得拖延。
四、工期:
1、工期天整,工期自甲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计算。
2、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拖延款项,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4、出现以下情况时,工期可顺延;工地不具备安装条件,甲方付款不及时,设计变更,工地缺电,缺钥匙等问题。
五、售后服务:
1、正常使用范围内保修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以下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
(1)、人为故意损坏;(2)、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权责义
务执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隐 形 纱 窗 工 程 合 同
合同协议书 篇3
甲方:_黄冈市黄商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_武汉盛源凯利建筑装饰有限公司_
1.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法定企业,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一证一照”复印件给甲方。
2.乙方所供设备、装修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乙方向甲方交纳伍万元总质量保证金作为在黄冈市黄商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施工、设备采买的总质保金,对在黄冈市黄商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项目工程施工、设备采买质保期内的质保承担负责。
4.乙方最后一个项目的所供设备、装修工程质保期完后,10天内甲方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5 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一式___肆__份,甲、乙双方各留___贰_____份。本协议适用合同购货(合同装修工程)。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 篇4
合同中止协议 业务,并就暂停履行原合同的相关事宜乙方同意以下协议:
1、二期暂停监理服务期在2个月之内,******公司委派本项目总监不做任何调整,其他相关人员按原招标文件要求和标准配备。
2、二期暂停监理服务期超过2个月,*******公司不能保证本项目总监和相关监理人员和原招标文件一致,但承诺在恢复二期监理服务期按原招标文件要求和标准配备总监及相关人员。
3、乙方收到甲方委托的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工作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按原招标文件和原合同相关要求配备监理人员组织进场。
4、具体恢复执行监理服务业务的时间按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在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恢复监理服务后在原合同价自动恢复生效。
5、其他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协议书一式四份,由双方各收执贰份。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合同协议书 篇5
甲方XXX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甲方把其管理的珠都国际广场智能化系统委托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保养范围
xxxx所安装的全部智能化系统,包括:
1、可视对讲系统
2、闭路监控系统
3、红外对射系统
4、室内安防系统
5、巡更系统
6、停车场管理系统
二、保养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维修保养费为:5000元/年。
2、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当系统发生故障要更换零配件时,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购买,费用由甲方支付;或可由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自行购买后提供给乙方安装,乙方不得收取任何安装等费用(不含增加新装器材)。
3、保养费支付方式:每季度末(即3、6、9、12月份的25-30号)支付保养费1250元。
三、乙方服务范围承诺:
1、签订本协议后一个月内对整个智能化系统实行全面检测、调试,使其达到设计要求。若因甲方的图纸及资料不完善,乙方负责建立完善并协议甲方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每月定期对系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维护,对系统进行巡查,性能测试、清洁维护,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存档。
3、指导培训甲方操作人员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与日常应急处理方法,以使设备保持在最佳状态运行。
4、在维修保养期间,当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包括电话通知)应在24小时之内达到现场排除故障。
5、乙方应在每次维修或每月例行检查保养后三天内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须盖乙方印章,由甲方负责签字认可)。
四、甲方承诺
1、甲方按协议规定支付保养费。
2、因工作需要,准许乙方工作人员进出工作现场和使用工作现场的设备设施,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配合并为乙方提供方便。
3、整个智能化系统只允许乙方人员进行保养,非乙方人员进行维修或检测所造成的任何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因未收到应得款项时停止向甲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2、因乙方的服务质量达不到本协议的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拒付任何款项,同时,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甲方有权责令整改,直至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 篇6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法律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变更也不例外。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是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期限的,即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变更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笔者认为,针对目前一些用人单位恶意与劳动者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情况,如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劳动者仅与用人单位签定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请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维护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但要注意一点,劳动者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提出变更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的.,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结束时,才提出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这就不是变更而是重新签定新的劳动合同了。
除了上述合同期限变更以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就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等方面协商,进行变更。
当然,在变更合同条款时,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原则进行协商,不能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须注意变更后的内容不违法,否则,这种变更是无效的。 通过变更合同合理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首先确定该员工是否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既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论是工作不满十年,还是第一次订立合同,均可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关于订立无固定劳动合同的三项条件。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因以上第2项的原因,可以通过变更合同终止日期的方法进行合理规避
(1).在第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30日之前与劳动者协商进行劳动合同的变更。
(2).变更内容主要为将合同期满日期变更为新的日期,如果原合同规定了竞业禁止或保密、培训方面的内容也应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仍然处于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状态,但需依照当地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鉴证。
(4).注意不要在临近合同续签日期与员工谈合同变更,会引起员工的不良情绪。
变更合同终止日期,理论上可以,但是没有实际意义,根据《劳动合同法》,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劳动者就是不同意的话,企业是无权单方面变更的。劳动者也不傻,知道企业变更合同期限的真正意图,一般是不会答应的。如果企业真的可以做到令劳动者心甘情愿地接受变更合同期限,还不如双方第三次续订时,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申明是其自愿即可。
说的有道理,与员工协商签订第三次固定期限合同比变更合同期限更容易让人接受。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摸清全国各个企业所谓应对《劳动合同法》的规避方法,这些方法将在之后的司法解释中明确列为非法行为,例如华为的买断,08年开始肯定是违法的,它也算第一个撞枪口了。
很多HR都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只是公司的人事流程、制度都很完善的话,公司完全可以根据绩效来淘汰员工啊。反正解除固定期的劳动合同也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有很好的方法能够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责任的话,那法律的制定存在漏洞,但是以后出台的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会弥补这个漏洞的,否则这个条文不就成了摆设。
况且,现在制定这条的目的就是要求国家为了减轻负担,要求企业承担全部的社会责任啊!要从立法本意上来考虑问题。可能短时间内可以规避,但是不会永远规避的。
有企业提到: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没到期,又延长合同用工期限(如将原来的1年延长为3年等),而合同文本及其他主要内容均没有改动。这是否属于“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东莞企业劳资法律事务保护专案组律师袁琦表示,这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尽管企业这样做不好认定为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企业内部频繁出现诸如这样的情况,可以视为企业是在规避法律,而规避法律的行为是被认定无效的。“当然,还要看员工是否愿意,如果员工不愿意,60天内到劳动局状告,企业也难逃其咎”。有律师表示,目前,确实有不少企业企图以变更劳动合同来取代“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协议书 篇7
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合同法》上的合同。
《合同法》上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对这个概念的理解,有以下四点:
1)平等主体;对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比方说基于行政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之间就某一事项的所达成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上的合同;
2)变动民事法律关系;从内容上来看,这一协议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说来,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了物权关系、债权关系、身份关系;
3)协议;合同首先是一个协议,所谓协议就是指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4)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这里排除了身份协议由《合同法》来调整;实际上,根据我国《担保法》以及即将出台的《物权法》,物权协议也是排除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之外的;结合前面第2)点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合同法》所调整的合同,实际上它的内容只剩下一点,有关债权关系的协议;
明确了《合同法》上合同的概念,对于“协议”我们也就能够有一个更清晰的了解了。实际上,《合同法》对于“合同”的定义,其中心词还是“协议”,只是在此基础上加了三个限定而已。换句话说,合同首先是协议,但是协议未必是合同。
所谓协议是指有关国家、政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具有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契约。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经济合同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协议,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
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
合同与协议是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该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
合同协议书 篇8
协议编号:
此转正协议适合于公司内部调动人员,在调动后工作岗位试用期三个月满后,实施转正申请,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须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一、甲方同意乙方转正(试用期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现乙方考核已经合格予以转正,成为正式设备技术员。乙方在培训期间薪资不变(同作业员),考核合格转证后依照相同岗位职级确定薪资。
二、因乙方参加由公司内部举办的设备技术员之相关培训,公司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乙方转正后每月津贴200元(在转正后同岗位薪资中减去),到第1年服务期满后次月发放1000元,到第2年服务期满后再全部发放3800元(2年共合计4800元)。乙方2年服务期满后继续为公司工作者,200元津贴在每月的工资中直接体现。乙方在服务期满内的薪资随公司整体薪资状况及乙方技术水平增长而变化。若乙方服务期末满自行离职者,此津贴公司不予发放。若公司原因和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津贴按照实际期限按月计算(因乙方严重违纪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者不发放此津贴)。
三、转正为设备技术员后,乙方必须将培训内容转化为实际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四、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本协议和〈〈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瑞丰光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总经理: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合同协议书是什么意思)】相关文章: